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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66015X/2022-68543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 2022-01-17 11:21:30

2021年,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的中心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交通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2021年度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缙云县交通运输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副组长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并建立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制定《全县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任务分解表》和《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以来,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未出现重大纰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均无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一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提升。高标准完成政务服务2.0和好差评系统对接任务;加快“掌上办事部门”建设,积极推广移动端办事服务,实现省厅统建系统所有事项100%掌上可办;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减少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增加即办事项数量。推动政务服务由“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互联网+政务服务”指标提升稳中有进。2021年交通局上线2.0事项86项,其中39项发生办件,2.0平台收件占比93.8%跑零次率100%,即办率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网上办、掌上办事项实现率100%,基本信息准确率100%,材料准确率100%

二是完成政务服务工作。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事项梳理工作,2021年我局共有许可事项8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事项60个。2021年,我局共办理交通行政许可379件(其中运349件,公路1件,工程29件),行政确认813件,其他权力事项2122件(其中运2031件,工程91件),未发生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是推动窗口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严格执行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建立督查考勤制度,每天由专人轮值检查前后台标准化建设情况,确保窗口物品统一摆放,工作环境整洁有序,工作人员勤奋高效,同时开展日常延时和节假日预约服务,受到群众和企业好评。为有效提升窗口“网上办”、“掌上办”,耐心引引导和帮助办事群众下载“浙里办”APP软件,办理时限相比窗口即办有所增加。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局目前共有5个许可事项列为“证照分离”事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推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我局目前共有2个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不含网络货运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建立健全证后核查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材料梳理工作,按时报送月报表和半年度材料,落实证照联办“一件事”工作。

(二)持续综合执法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缙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县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一是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缙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要为运政执法、路政执法、工程执法三大类,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目前,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此外,我局立足保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及时把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公示,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阳光透明。

二是行政执法层级精简到位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推进交通运输工作规范运转,我局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对各执法中队的行业管辖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避免了出现行政执法权限不清和多级重复执法现象。

三是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队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职责,落实告知义务,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与合法化。

四是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为有效控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进行交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时能严格对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得到量化控制,减少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弹性空间”,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滥用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现象的发生,树立了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同时,将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进行公开公示,将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增强了行政行为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了人情执法、同案异定等不公正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也较好地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效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与公正原则。

(三)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建设和“三项制度”建设落实《缙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对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包括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执法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行政许可情况、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双随机监管事项、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等内容。落实《缙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编制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音像记录事件清单、编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落实《缙云县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缙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内容包含县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和法制审核机制。我局法制工作机构为政策法规科,辅助机构为执法队法规科、处罚科。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6人,法制审核人员3人,占全局总人数的5%以上。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浙司函〔2021〕20号)、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和申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36本),并完成省交通数智执法平台“新证录入”工作,并将“新证”换发后的相关信息维护到浙江省交通数智执法平台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中,于2022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

二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开展涉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和脱漏管行政规范性文件核查工作。牵头起草并由县府办印发《缙云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件。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落实《缙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中共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编制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网上公示,严格执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步骤。2021年我局重大决策为S321(原35省道)缙云县壶镇姓汪至里隆段改建工程(一期),2021年5月13日中标公示

四是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工作落实《缙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制定缙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对交通运输局以及下属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备案,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按《缙云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将行政机关合同报县法制机构备案。2021年局机关签订100万以上的行政合同1个,完成备案1个

五是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评议考核按照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行政许可案卷按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执法部门评查标准和评查细则标准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文书制作、证据、许可程序、归档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受理的案件全部按时办结,所有行政许可案件没有出现听证行为,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47号)、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中共缙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缙云县重点单位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的通知》、缙云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行政强制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要求进行评查,明确行政执法评查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等,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归档文书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整理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卷内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结论性的放在前面,印证性的材料放在后面。凡不符合法定程序和达不到制作规定标准的执法文书,一律不得使用和入卷,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没有出现举行听证行为,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

六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续聘浙江民晖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疑难执法案件、法治宣传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推进行业系统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完成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

七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浙江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我局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方案和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必学内容,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借用周三夜学,组织全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让全系统人员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开展“红绿融合 法治同行”为主题的交通运输普法宣传,我局在众多的革命老区和生态文明村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包括中共处属特委、缙云县委机关旧址江西山后、中共缙云县特别支部第一次会议遗址双溪口村古树公园、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河阳村”、省级生态文化基地“仁岸村”。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爱路”、“超限”、“民法”、“宪法”为主,每月确定一个宣传重点。宣传采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横幅、公交站牌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示例展板展出和普法宣传讲台等形式。普法内容除了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浙江省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交通法之外,还包含《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目前出动宣传车辆2台,悬挂宣传横幅4幅,发放宣传资料共1000余份,向游客和群众代表讲解公路法律法规200余人次开展“5.26”全国爱路日暨“路政宣传月”活动20215月26开展了“路政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公路运输人用行动诠释爱我守护你的健康美丽你陪伴我的安全出行。与党建工作融合,将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文化建设的作用,依托党建做强公路文化品牌、丰富文化内涵、提升交通服务功能,形成全社会爱路护路、文明和谐的社会共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同时倡议和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爱路护路。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展板、向群众讲解、有奖竞猜、LED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爱路护路小常识》《美丽公路》等宣传单和宣传折页,并设立咨询点,向群众详细讲解《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管理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同时倡议和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爱路护路。此次活动出动宣传车辆1台,悬挂宣传横幅4幅,展画8副,发放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向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代表讲解公路法律法规20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向广大群众普及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群众文明安全出行的交通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20216月18日上午,缙云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以平安护航建党百年”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展出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咨询日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做好日常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在自行车(公交车)站牌、出租车电子屏、公交车电子屏、汽车站,火车站、缙云高铁站出入站口、候车室等部位,运用LED显示屏、广播、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等宣传载体和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工作依托“丽水交通”、“缙云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宣传专栏5次。开展“电影送下乡”活动2021年播放影片80场,通过大规模开展送电影下乡并播放法治宣传短片,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拓宽法治宣传受众面。开展全系统群众满意度提升专题会议,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认真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任务。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培训学习

印发《2021年度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法制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检查规范流程和标准,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质效提升专项行动,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案一审”全覆盖和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落实,按要求动态调整维护权力事项,县级287项行政检查事项完成年度覆盖任务。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配合省厅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局及中共缙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评议考核工作。

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教育活动,5月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培训,学习公路路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6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加省厅组织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7月执法队全队人员现场笔录制作业务培训;8月全队人员行政处罚法业务培训;9全队人员常见文书制作培训;10月全队人员新行政处罚法业务培训、全队人员队列培训;11月全系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月组织学习《宪法》,并参与“宪法宣传日”活动。

(五)“互联网+监管”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全面推广应用省厅执法管理与服务平台,掌握电子证据管理、移动执法、指挥调度方面等功能,深化“互联网+监管”,全面应用国家、省执法监管平台,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提升交通运输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掌上执法”,推进简易处罚程序掌上办理端的应用,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开展信用监管,科学运用行政处罚结果的信用评价功能,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使用省执法监管平台和处罚平台,办理简易案件使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

2021年双随机检查工作,共计完成双随机15个双随机任务,其中本部门12个,跨部门联合3个,检查对象25家,参加检查人员50人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信用规则应用率100%,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100%。

共进行行政处罚272起,罚金3028234元,其中2020年立案3起,罚金1100元;运管案件39起,罚金230400元,重大案件6起,罚金96000元;路政案件230起,罚金2796734元,重大案件19起,罚金367570元。

联合执法情况

一是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本县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向超限超载违法多发的路段、时段倾斜,加强针对性检查,做到日常查处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白天管控与夜间集中查处相结合,对于超限超载货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在全县形成严打重管的治超高压态势,提高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治理和管控力度。依法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员、违法运输企业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1年联合治超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286辆(交通195辆,交警91辆),罚款2721040元(交通处罚2615270元,交警处罚105770元),卸载14381.58吨,驾驶证扣分894分。

二是开展市际联合治超行动。与磐安、永康等毗邻县(市)对接,建立跨市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普通国道、县道等交接段及周边为重点,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今年共开展实际联合治超9次。

三是超限运输非现场治理充分利用已建成的G330国道 K145+650M和S333省道K134+600M 2套非现场执法不停车检测系统设备,对违法超限车辆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的自动监测、取证;联动全省、全市执法力量,在已建设完成的县级治超平台基础上,将数据统一接入省、市级平台,提高查处率,实现省、市、县科技治超平台互联互通;规划一个新的治超站点。加快站点选址,力争开工建设。全年共查处非现场执法超限车辆12辆,收取罚款119584元。

四是深入打击非法营运。县政府牵头,集中交通、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残联与新闻媒体等单位组成合治理领导机制,各部门互相融合,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晨查夜检、定点稽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动态运营和静态摆放车辆同时进行治理。以整治“黑车”“黑站点”“黑车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执法协作,严厉打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利用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为重点的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共处罚非法运营车辆39辆,查处违规运输企业4家。

五是开展专项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亮剑”行动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在缙云县辖区内,联合缙云县交通运输局、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及其他县级相关单位共9个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亮剑”行动。整治重点:“百吨王”和超限100%以上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故意遮挡车辆号牌及加装强光灯逃避治超非现场设备检测的违法行为;.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暴力抗法、强行冲卡等违法行为。通过各部门联合治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强行冲卡、暴力抗法行为。通过行动打造货运车辆装载规范,道路安全畅通,超限率明显下降,行车环境整洁舒适的缙云道路新形象。共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80辆,其中“百吨王”31辆,卸载1242吨,罚款339360元,驾驶证扣分15分。

二、存在不足

一是队伍整体素质方面尚存在差距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还不是很牢固,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现象依然存在,学习政治、学习法律的自觉性不够,真正熟悉法律法规,能够学以致用的人员不多,人员老龄化现象明显。

二是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现场执法人员文化水平高低不一,部分现场笔录的制作中,或当事人陈述的主观性证据缺乏关联性;或书写不严谨,语句表达不清,而且存在错字、漏字和多字的现象;或收集现场检查笔录或拍摄照片证据不全面、不具体,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还有些现场笔录因当事人拒绝签名,没有见证或者注明原因;个别案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过于简单,说理内容不够充足,部分案卷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理由不够充分等不足之处。

三是法治创新不足、亮点不足、信息宣传不足只完成法治常规工作,对法治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亮点创新不足;导致对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典型做法,法治工作中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工作经验及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等情况的信息报送不足。

缙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队整合后,执法人员数量捉襟见肘,只能满足执法最低要求,且公路、运输执法对象、环境、法条、内容都不相同,执法人员需要磨合期,综合执法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体系建设。

(一)高质量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强依法履职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常态化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完善综合交通制度体系建设。对照《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做好法律法规宣贯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化学习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红绿融合 法治同行”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丰富“法治风”“执法小课堂”“微视频”等以案释法形式。深化信用交通建设,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化“绿谷分”信易行工作。推动法治工作创新,力争取得优良成果。

(二)高要求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素质深化科室和大队“双循环”工作机制,开展非现场执法、案卷制作、法律知识考试、等培训,加强业务大队间的轮岗交流,组织公路与运输、工程质监条线业务集训、队列队操,以练促学、以岗促学,以学促能,加速综合执法业务融合,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运用好阳关监管平台,事先预警,及时处置。

(三)高标准完成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推广省级试点样板站所创建经验,年底前实现全县规范化站所建设全覆盖,执法信息公开栏统一设置,制度汇编人手一册,队长职责等制度上墙,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执法制式服装配备到位,现有车辆外观标志完成重新喷涂。

(四)高水平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创新。推动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率高于80%,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本系统总案件数的50%以上。谋划推进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数字打非”监管系统建设。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识、配合市局建好“数字打非”监管系统,在县本级实施数字化打击非法营运,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与执法比武,积极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认真总结近两年省厅组织的执法比武、行政执法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组织好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第一版)》等学习,全力抓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积极参与补齐执法知识答题、各行业现场执法技能比武、执法办案及评查技能比武、补齐案卷质量评查短板,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和队列队操训练,充分展示缙云交通执法人员风采。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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