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及《缙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缙财农〔2018〕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第三批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项目拟补助资金予以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3015027。公示期为2022年1月20日至1月27日。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