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2-68805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0 16:04:43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缙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38号,邮编:321400,电话:0578-331235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以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8条,发布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138件、政策解读36件、在线访谈15场、营商环境信息140条、重大项目信息125条。

(一)加强主动公开。

深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策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废止7件、现行有效231件,均已主动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通过“重大决策公开”专栏发布决策制度、决策目录、征集意见、意见反馈、专家论证等11个专题信息349条。

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设手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1个,本年度收费金额0万元。本单位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集中公开各类规划信息,通过专栏方式及时公开“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和其他规划信息共36条,归集整理各类历史规划信息119条。

创新解读方式,突出便民实用,调整“解读回应”公开专栏,采用图解、音频、视频、问答、数据等形式,发布解读回应信息232条。并通过政府网、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多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开设“民生政策宣讲”专栏,通过视频宣讲、网络课堂、案例演绎、政策下乡宣传等线上线下方式,进行民生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6件、企业申请13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予以公开9件,占31%;部分公开3件,占10%;不予公开1件,占4%;无法提供16件,占55%。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载体作用,梳理改版政府网站“法治政府”“重大决策公开”等专栏,归集整理“规划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等栏目,优化平台检索功能、下载功能和数据互联互通功能,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实现政务公开、浙江政务服务网、互动交流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推进政务信息精准推送和公开数据开放,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开放平台编发目录108个,涉及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等21个领域,开放目录数据归集率100%,数据归集量1525278条,数据容量26748250。

(五)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完善社会评议机制,通过《缙云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期间共收到网络问卷528份,内容涉及政务公开的主动性、透明度、及时性、多样性等。二是完善监督考核体系,优化监督考核评分规则,定期对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通过考核预扣分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2021年本单位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5

7

2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3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3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3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不够精准全面,仍以动态信息居多,决策、执行、管理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内容分类不清。二是公开载体形式比较单一,只重面上公开,没有多渠道发声,对困难特殊群体信息公开方式考虑不够。三是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方式、内容不够新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效率。进一步摸清政府信息底数,夯实主动公开基础,不断优化公开方法,着力在精准分类、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二是丰富主动公开载体。通过客户端、公众号、入户宣传等载体向公众传递重点政策信息,同时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依托大数据手段,融合现有的线上线下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以便企业、群众以及特殊群体等接受了解。三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四是加强个性化信息公开建设。健全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增加个性化信息公开。五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http://www.jinyun.gov.cn/art/2022/1/20/art_1229607829_4864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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