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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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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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缙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60096/2022-77083     发布机构: 缙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1-25 16:36: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缙云县公安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缙云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坚持公正、透明、便民的原则,立足载体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一)主动公开。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共四项,其中,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第(六)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月31日。缙云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经统计,2021年缙云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72条,其中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本单位网站公开0条,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921条。

)依申请公开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2021年,共接受2次自然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樊某申请公开办案民警的姓名,县公安局已回复并公开。卢某等人公开执法音视频,因没有想过信息,已告知申请人不存在相关信息。本年度,不存在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管理县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缙云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坚持公正、透明、便民的原则,立足载体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缙云公安”微博、“缙云公安”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监督保障。县公安局认真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组织的核查,均及时整改到位,并按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0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544

行政强制

16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9

12

0

 0

12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条例》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全警参与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简单,公开的信息大多数以纯文本形式;三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四是部分文件公开不够及时,信息来源审核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在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机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社会公众能及时查询并获取公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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