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精细化年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94515653/2022-69114     发布机构: 缙云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2-01-27 09:48:24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科室、所(分局),行政执法队,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精细化管理,做好精细化年报工作,根据省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1〕9 号)、市局《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精细化年报工作的通知》(丽市监便笺〔2022〕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推进 2021 年度年报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任务

(一)精准制定年报计划。根据 2021年1至6月我县年报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省市局对年报工作的要求,制定今年市场主体各月度年报工作目标(见附件)。各机构要以此为最低工作目标。

警示系统根据市场主体上一年度年报时间对年报月度名单自动进行预分配,上年新设市场主体自动预归入1月份年报名单,补报和未报上年度年报企业预归入6月份名单。各所(分局)在梳理排除异常清退类主体后,结合市场主体往年年报情况,按照区域便利性原则,结合月度重点监管工作、当地政府重点工作等要求调整制定辖区内月度年报名单。各所(分局)应于每月 25 日前确定好下月年报名单,其中 1-2 月年报名单应于 1 月 15 日前确定。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机构要树立年报工作全局观念,充分借助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等力量合力推进年报工作,形成年报工作社会共治局面。要立足信用监管业务,与市场出清工作有效衔接,通过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有效清理应年报市场主体虚数,切实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和年报工作效率。结合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重要时点专项行动,“三服务”活动、文明创建任务等工作同步开展年报宣传、服务,协同推进年报工作。充分借助外部力量,加强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等“多报合一”部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银行、园区、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借势借力推进年报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多报合一”和重点领域企业年报。

继续统筹做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配合特种设备科推动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00%年报,对于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年报的,统一上报至县局信用监管科,由信用监管科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开展年报质量提升行动

(一)提高年报标准化填报水平。县局要按省局制定的全省统一的企业年报事项填报标准指导市场主体填报,要加强年报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市场主体年报的指导服务,要运用线上线下服务等多种举措,主动解决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的难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年报消息精准推送、在线指导服务,快速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二)提升年报质量监管水平。积极探索与税务、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对企业年报数据进行联合比对分析,在公示信息双随机检查中,可结合“智联查”大数据智能比对功能,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线上核查,及时发现问题,通过督促整改、实地检查等方式提高年报质量抽查的精准性,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发现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律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摸清代理年报业务的中介机构底数,以约谈、提醒、培训等方式督促其认真履行代理义务,对于代理企业年报超过 100 家的中介机构,一律进行约谈。同时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发现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提高年报数据应用水平。将市场主体年报数据与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评定活动关联,对年报数据异常的企业予以限制。围绕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加强年报数据统计与分析,从企业整体生存状态、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企业异常状态、专项分析等多个维度进行剖析,深度挖掘年报数据价值,分行业、分地域、分特殊对象反映企业生存环境、经营状况、发展特点和经济走势,形成年度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年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精准化年报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把年报公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提升年报工作效能。

(二)强化考核督导。为切实保障年报工作有效推进,综合考虑年报工作进度和年报数据质量,将各月度年报率、精准率、零申报率和浙江企业在线本人手机号绑定激活率作为对各所(分局)年报工作成效的重要考量因素。1-2 月、3 月、4 月、5 月各月各所(分局)年报精准率按照市局动态要求执行,全零申报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三)加强工作保障。县局应将年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年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应用“浙江企业在线”,培育市场主体按时年报意识。组织开展分层次、多维度的业务培训,深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提升年报服务水平。

附件:市场主体各月度末年报率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场主体各月度末年报率

单位:%


企业

个体户

农专社

1-2

10

20

20

3

35

40

40

4

60

60

60

5

80

80

80

6

94

94

94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