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2021年直达资金工作总结报告
直达资金有效保障了我县重点支出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助力我县“三保”任务,有力支持了我县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为充分发挥好直达资金效益,202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直达资金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保障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现将2021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做法
截至12月31日,我县直达资金总额为84985.41万元,其中中央安排57769.68万元,省级安排20165.73万元,县级安排7050万元,分配率为100%。直达资金共支出84546.74万元,支出进度为99.48%,其中:中央直达资金共支出57769.68万元,支出进度为100%。为保证直达资金及时高效使用我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
1、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第一时间成立直达资金监控专班,多次召开直达资金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监控的有关要求,在今年年初将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同时要求各科室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政策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业务规范,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监管方向精准、监管措施有效、监管效果明显。
2、操作规范,精准分配资金。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监控系统所有直达资金指标规范分配,发文分别列示资金来源,打上直达标志。对此前已经下达的直达资金在指标系统中标志之后在直达资金系统中进行分配。
3、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按照直达资金封闭管理、安全运行、快速直达、精准使用的原则,督促相关科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执行直达资金预算,做好资金接收、分配、核对等各项工作,将直达资金及时支付到最终收款单位。
二、执行情况分析
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总额84.2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84.2万元,实际支付84.2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大学生助学。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总额1145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314万元,省级直达资金6142万元。实际支付11456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直达资金总额22355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9631万元,省级直达资金5674万元,县级直达资金7050万元。实际支付22355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总额6409.49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498万元,省级直达资金911.49万元。实际支付6389.22万元,支付进度99.68%,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小学)、免费教科书补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补助等。
5、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总额10000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0000万元。实际支付10000万元,支付进度100%。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交通重点在建项目42省道县城段改建工程和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段改建工程。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总额311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232万元,省级直达资金882万元。实际支付3114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结直肠癌筛查、城乡社区公共卫生专项、农村环境卫生调查、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等。
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总额237.8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37.86万元。实际支付237.86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
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总额495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300万元,省级直达资金195万元。实际支付495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9、就业补助资金
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总额92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926万元。实际支付926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支出。
10、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总额6419.3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173.3万元,省级直达资金4246万元。实际支付6419.3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特困老人供养生活费。
11、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总额1196.7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196.7万元。实际支付1196.7万元,支付进度100%。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12、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总额1413.4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925.2万元,省级直达资金488.24万元。实际支付1339.52万元,支付进度94.77%,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等。
1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总额726.22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726.22万元。实际支付726.22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乡镇卫生院骨干全科医生培训、疾控机构能力建设、乡村医生培训、信息化建设、医保经办服务等。
14、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总额2169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42万元,省级直达资金1627万元。实际支付1824.52万元,支付进度84.11%,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
15、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总额1925.99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925.99万元。实际支付1925.99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老党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三老人员生活困难和医疗补助。
16、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总额72.47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72.47万元。实际支付72.47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7、体制结算_各项结算补助
体制结算_各项结算补助直达资金总额177.7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77.74万元。实际支付177.74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
1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直达资金总额15390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5390万元。实际支付15390万元,支付进度100%。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总额417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417万元。实际支付417万元,支付进度100%。
三、政策效果
1、保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我县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用于42省道缙云县城段改建工程5000万元,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5000万元。42省道缙云县城段改建工程线路全长12.364km,其中完全利用段6007.456m,新建路段全长6356.86m,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9258.71万元。按照预计目标,42省道缙云县城段改建工程于6月28日实现通车。本项目作为42省道城区改建段及规划安吉至洞头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缙云“三横五纵一绕十连”干线公路网中第四纵的总要路段,也是丽水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重要的科创产业线重点项目,同时本项目作为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进场道路,项目的建成满足了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重大件运输的要求。同时可极大地便捷好溪两岸的交通联系,改善县城新区南区块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带动沿线土地开发,可以加强中心城区与南乡生态旅游片区的交通联系,优化县域城镇空间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区域国省道路网,提升省道过境通行能力,方便方溪、大洋及石笕等缙云南部山区与县城的交通联系,改善沿线群众出行条件。改善仙都风景名胜区小仙都景区及大洋山景区的对外交通出行,更好的开发和利用当地旅游资源,促进旅游资源的整合以及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段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东渡镇沙田头处,接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改建工程终点,终点位于新碧街道新建溪东侧姓姚新村与永康交界处。项目实施总里程为23.276 Km,项目批复概算17.3亿元,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完工。全线共设置大桥2918.25m/9座,中桥160m/3座,小桥32m/2座,拼宽桥梁72m/5座,匝道桥640.486m/3座,隧道1832m/3座,平面交叉15处,路基填方223.6万方,路基挖方172.4万方。截至2021年11月已累计完成投资128953万元,该项目考虑公路选路走向与环境协调,注重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困难地段,采用隧道形式,便于少占耕地、少拆民房、注重生态保护。该项目的建设有效促进金衢丽产业带的发展,大大增强缙云与永康、莲都等周边发达地区经济建设的辐射功能,从而带动浙西南地区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对于加快浙西南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减轻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有效的改善路网结构,极大地改善行车条件,以适应交通量进一步增长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出行。
2、全面落实“三保”任务。
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利企,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我县直达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学生资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和农田建设补助等各方面。截至年底,保障约133398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金额22355万元;发放免费教科书2612830册保障43834名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补助金额1100.04万元;补助家庭生活困难学生5382人补助金额172.33万元;高中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908人补助金额220.4万元;为383名残疾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医疗补助补助金额72.47万元;为29994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补助金额1909.99万元;对31名残疾人大学生、159名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提供助学补助补助金额31.19万元;为部分残疾人解决了入学困难为75名残疾儿童康复提供补助补助金额52.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12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时发放补贴补贴金额0.21万元等。
3、帮扶群众保就业,促进居民就业创业。
为保基层居民就业和基本民生:发创业培训补贴支出193.83万元,惠及有创业意向的参培人员1449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414.78万元,惠及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832名;岗位补贴支出137.22万元,惠及公益性岗位及从事现代农业创业和就业人员769名;青年见习补贴支出107.91万元,惠及就业见习青年84名;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出27.00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90人;创业补贴支出19.7万元,惠及创业人员27人。
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安排直达资金4440.07万元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等,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为人民群众提优质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5、支持教育优先发展。
安排直达资金7822.97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小学)、免费教科书补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等保障城乡义务教育政策的落实,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我县教育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