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等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洪等锋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卢熠俊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负责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队长抓好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开展执法队员思想教育等工作;
王秋灵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负责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协助抓好辖区内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等工作;
胡晖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法制员;
王卓萃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法制员;
陈淳慧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法制员。
中共缙云东方镇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