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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等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408/2022-87368     发布机构: 中共缙云东方镇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10-19 10:46:09

关于洪等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洪等锋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卢熠俊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负责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队长抓好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开展执法队员思想教育等工作;

王秋灵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负责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协助抓好辖区内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等工作;

胡晖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法制员

王卓萃同志任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法制员

陈淳慧同志东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法制员

 

 

中共缙云东方委员会

2022年9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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