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大理论宣传信息计分办法 (2022年4月28日市人大机关党组会议通过) 为适应人大理论宣传信息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反映工作成绩、推动理论研究。特修订本办法。 一、计分单位 1.市人大机关各处室。 2.各县(市、区)人大。 二、计分办法 1.计分范围。(1)国家级:《中国人大》杂志、中国人大微信公众号、中国人大网;(2)省级:《浙江人大信息》、《浙江人大》杂志、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浙江人大网;(3)市级:《丽水人大》杂志、电视台《人大关注》栏目、报社《人大聚焦》栏目、丽水人大网、丽水人大微信公众号;(4)其他: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和《浙江日报》等省级主要平台、媒体,以及报送各级人大工作研究会的理论文章。 2.计分标准。(1)《中国人大》、中国人大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每条计50分;(2)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浙江人大信息》标题信息每条计15分,通过市人大推送的以2倍计分,综合信息每条计10分;(3)中国人大网、浙江人大网每条计5分;(4)《浙江人大》《丽水人大》每条计15分;(5)电视台《人大关注》专题每期计15分,报社《人大聚焦》栏目每期计10分;(6)丽水人大网、丽水人大微信公众号每条计5分,其中含视频的每条计15分,微信阅读量每百人加计1分(不超过30分),各县(市、区)人大的微信转发丽水人大微信重要信息或通过浙政钉群转发每百人加计1分(不超过30分);(8)《浙江日报》等省级主要媒体以及向人大工作研究会报送的理论文章计15分,论文获奖的以2倍计分。 上述计分中,以专题专刊形式采用或者上级领导有批示的以2倍计分(多位领导批示不重复记分)。同一内容被同一级平台多次录用的以分数高的计分。多人合作完成的稿件,按人数平均计分。获省人大好新闻奖的2倍计分,全国人大新闻奖的3倍计分。 三、其他事项 1.计分办法。计分单位以年度为单位实行基础分制,达不到基础分的,不参加评选。各县(市、区)全年基础分500分;市人大机关宣传信息处基础分值120分(其中《浙江人大信息》录用60分以上);其他各处基础分60分(其中《浙江人大信息》录用30分以上);机关党委、信访处、行政接待处(含工会、老龄活动)基础分值为15分(《浙江人大信息》录用不作要求)。同一工委各处可集体计算基础分值(机关党委、信访处可集体计算分值)。 2.统计通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处每季度自行统计,即4、7、10月及次年1月5日(截止时间)前自行统计上报前一季度录用得分情况,宣传信息处核实、并将得分情况予以通报,每年1月统计并通报上一年度宣传信息工作情况。 3.名额设置。各县(市、区)人大年度宣传信息工作成绩突出单位5个,成绩突出个人9名。市人大机关成绩突出个人6名。 4.结果运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机关各处室未达到基础分值的,相关人员不列入年度考核优秀推荐范围;宣传信息工作突出个人作为评选综合类先进的重要参考。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行,原考评办法同时废止。稿酬发放办法另行制定。本办法解释权归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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