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缙云县2022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缙云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
尊敬的赵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缙云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受税收减收等因素影响,我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减少5.2亿元,非税收入增加4亿元。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亿元。
调整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1.2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收入预算22.4亿元减少1.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1.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调整。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5.5亿元。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用途,需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亿元。
2.预算追加调整。全年津补贴提标、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各类追加预计4.28亿元,需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亿元。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差额调整。按照编制全口径预算要求,年初向县人代会提交的预算草案中,已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预计年中下达数纳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县上下积极努力争取,2022年上级实际下达补助资金超出了年初预算数。为此,需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亿元。
4.年中压减支出调整。根据省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支出要求,年中压减支出2.8亿元,需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亿元。
5.收付实现制调整。根据收付实现制要求,预计年底可减少支出4.7亿元,需相应调减4.7亿元。
6.预备费分解。2022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2亿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将0.22亿元纳入预备费管理,分解到相关支出功能科目;剩余部分0.98亿元作相应调减,需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0.98亿元。
调整后,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1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支出预算68亿元增加7.1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12.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根据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以收定支”规定,结合年度预算追加和压减支出等情况,需相应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亿元,调增污水处理费收入0.13亿元。
调整后,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8.49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收入预算50.36亿元减少11.8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4%。
2.支出预算调整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整。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亿元。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用途,需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亿元。
(2)预算追加调整。追加征地和拆迁补偿、丽缙园区化债资金、购买折抵指标等项目,需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亿元。
(3)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差额调整。2022年上级实际下达补助资金超出了年初预算数。为此,需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14亿元。
(4)年中压减支出调整。根据省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支出要求,全年预计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6.85亿元,需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6.85亿元。
调整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9.53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支出预算27.64亿元增加11.8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5%。增长原因主要是专项债券增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由于预计2022年我县国有企业经营收入增加,需相应调增“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1亿元。同时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调减“利润收入”710万元。
调整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4.32亿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收入预算0.38亿元增加3.9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16.5%。
2.支出预算调整
由于利润收入减少,需相应调减“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50万元。
调整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76万元,比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支出预算826万元减少6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2.3%。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中央的规定程序,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需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以及调整部分地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2〕26号),核定我县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19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核定的债务限额80.87亿元,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9.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9亿元。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为96.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11亿元,专项债务45.90亿元,低于省核定的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核定数99.87亿元作为我县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附件: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2.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3.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
4.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
5.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表
6.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