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缙云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缙云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缙云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上级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立足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服务需求,迈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三城三地”贡献民政力量。
一、重点亮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引领。完成《缙云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缙云县“十四五”生态墓区(骨灰堂)布局规划》编制和发布工作。
(二)民政队伍不断充实。在原有20名民政服务经办人员(养老专干)基础上,2021年县委编办新增民政服务经办人员编外用工控制数18名,所有乡镇(街道)按规定配齐配足民政服务经办人员。目前,全县在册全职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达48名。
(三)“爱心浴室”建设。通过深入调研,制定建设方案,圆满完成了52家“爱心浴室”的建设。为困难群众无偿提供良好的洗浴服务场所,解决低保、低边、特困、三老等困难群众洗澡难的问题。是我县围绕“社会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转变”的有益探索。
(四)以赛促学促练,捷报频传。我县在全市社会救助业务竞赛中综合成绩取得全市第一。在首届全市技能大赛中,我县选派的参赛选手获得社会工作者项目一等奖。
(五)殡葬改革初显成果。围绕“生态、文明、节地、人文”的目标,打好“强化骨灰跟踪管理、科学编制乡村公墓布局规划、倡导文明治丧祭祀”三张牌,通过“堵、治、疏”结合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乡镇区域生态公墓建设全面启动、骨灰跟踪更加到位、文明治丧祭祀蔚然成风,主要做法被民政厅向全省推广。
(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2021年,在新建镇、东方镇、方溪乡、石笕乡分别建成了4家乡镇(街道)级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随着这4家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成运行,标志着我县实现了全县18个乡镇全覆盖。
(七)儿童之家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我县已建成“儿童之家”55家,其中省规范化“儿童之家”6家、市规范化“儿童之家”10家,惠及儿童9万多人次,“儿童之家”已成为缙云县留守儿童、孤困境儿童温馨的家。
(八)县养老院建成并投入使用。6月26日,缙云县养老院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成为我县首家引领和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志着我县机构养老正在从“低小散”逐步向“好优强”转变。
(九)示范社区建设。完成五云街道西桥社区治理智能化试点建设,搭建“政民沟通、社区党建、社区治理、数据可视化”的应用系统,建立完善社区治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社区服务供给效能。
(十)数字化改革稳步推进。“重塑业务流程,推进身后‘一件事’联办项目”列入2021年省殡葬数字化改革试点,已上线运行。
二、2021年工作总结
(一)探索山区养老新路径,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1.一抓到底,抓好民生实事,谋好民生之利
一是新建4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新建镇、东方镇、方溪乡、石笕乡分别建成了4家乡镇(街道)级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是组织开展1个康养联合体建设。围绕“五有”标准,在缙云县新碧敬老院,通过畅通缙云县鸿福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的支持渠道,组建康养联合服务体。促进康复和养老服务融合,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精准、持续的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和生活照护等多样化服务。
三是新增140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1年完成了187户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数,超额30%,其中包含“三老人员”93户。以每户6000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同时依托数字化平台“浙里养”建立“一户一策”改造档案,细化工作流程,全程监管,为改造对象倾心打造了适老爱老的家居新环境。
2.一鼓作气,构造数字模式,打造智慧养老
一是加快特色平台建设。为提高对困难和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打造出为老精准服务数字化应用方式。开发建设“缙云居养”平台,精准有效地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完善数据推广系统。在“浙里养”平台完善了16家目前运行和在建的养老机构、239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8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信息。录入了180多名持证养老护理员信息,达到了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护理员18人的标准。完善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信息,达到了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54%的年度目标。完成了1.8万名高龄老人的核准工作。对1000多名疑似失能(失智)困难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并全部在“浙里养”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完成了187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数据录入及监管。
3.一以贯之,强化监督管理,擦亮养老服务底色
一是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在疫情反复的环境下,我县在分别在1月份、8月份和12月份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对全县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对各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指导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通过“保姆式”服务筑起500多位在院老人和100多位院内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保护墙”。129位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全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是长敲安全生产警钟。结合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就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联合市场监管和消防部门先后开展了9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召开了6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结合不同的主题,分别就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作了专题讲座,同时组织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完成了安全生产普查、燃气安全检查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是提升规范设施建设。2021年6月26日,缙云县养老院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成为我县首家引领和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志着我县机构养老正在从“低小散”逐步向“好优强”转变。大洋敬老院、方川敬老院、大源敬老院顺利完成公建民营工作,实现由第三方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壶镇敬老院、溶江中心敬老院、东渡中心敬老院、大洋中心敬老院和新建镇敬老院都按照各自的计划积极开展建设工作。
4.一往无前,聚焦短板缺口,夯实养老服务力量
一是政策支持日益完善。修订完善《缙云县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精确有效地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2021年,我县共有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对象1385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35%。共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24余万元。2021年9月,与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快推进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资金管理,规范养老服务资金使用行为。
二是人才支撑日益壮大。圆满完成了36个新增高技能人才指标任务,完成家庭照护者培训1000人,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证书97人。联合县人社局共同举办了缙云县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
(二)着力构建救助体系,保障社会救助精准高效
1.高效核查审批,发放低保和临时救助金
一是加强低保、低边、特困人员的监管,全面复核、依规调整。按要求做好重病、重残单列施保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严格执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一年渐退期制度。全面审查新申请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子女赡养能力等各方面情况,及时做好审核、审批工作。7月起全县低保标准从850元/月调到910元/月,特困供养人员1210元/月。2021年,新审批低保530户827人、低边220户488人、特困20户20人,低边转低保77户,低保转低边28户,低保转特困17户;140户因病、因残单独列户低保,102户支出型低保,87户处于低保低边渐退期;共计发放低保金7600.53万元,特困金486.06万元。全县在册低保7309户10284人,低边2800户4804人,特困315户316人。
二是简化流程,下放权限,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疫情和寒潮期间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下放乡镇(街道)审批、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流程网上办理等措施,及时将因疫情和寒潮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采取直接临时救助、先行救助、一事一议救助、放宽户籍限制救助等方式。将乡镇原1000元的审批权限提高至10000元,关口前移,提升救助效率。今年已共计救助1010户1791人次、232.4万元。
2.积极谋划,全力推进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全年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局领导的指示要求,积极谋划、全力推进重点工作、努力打造特色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爱心浴室”项目建设。通过深入调研,制定了建设方案,并按要求,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建设“爱心浴室”,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了52家“爱心浴室”的建设。
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机制的落实。全面排摸在册的低保、低边、特困人员的用电户号,统一导入系统,让困难群众0次跑就可享受电力减免,切实解决了以往一大半人员未能享受电力减免优惠政策的难题。为建立完善、全面落实“一门受理、一网研判、一站式联办”的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机制,开了一个好头。
三是认真组织“暖巢更新”项目排摸工作。“暖巢更新”项目是指以家庭成员为2人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不包括低边“单列户”家庭)为重点,探索建立贫困家庭共同富裕基本生活条件标准,实施集居室改善、家具配备、家电更新、关爱陪伴于一体的“物质+服务”求助项目。全县通过排摸共有771户有意愿且初评适合改造。
四是组织参加全市社会救助业务竞赛。通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组织考试,选拔出两名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丽水市2021年社会救助业务竞赛,取得综合成绩全市第一名。
3.及时核对,处理系统动态信息
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功能,及时对结对帮扶人员、第三方社会组织、群团组织、救助部门提供的所有对象进行最终甄别;对于社会大救助系统中提示的预警信息,督促、指导各乡镇给予及时处理;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和及时救助。
4.认真组织,提高年审工作成效
制定年审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公布救助名单、完成入户调查、做好动态调整、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完善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广泛开展社救政策宣传等六个环节的工作,在6月底,完成全面审核、自查自纠工作。
5.深入实施探访关爱,走访慰问三老人员
一是努力推进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的深入实施。通过走访关爱活动,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党的民生政策,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
二是对“三老人员”进行摸排、走访。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三老”人员及时给予救助,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困难“三老”人员帮扶。改善困难“三老”人员住房条件,提升晚年生活质量与幸福感。“七一”前,组织开展对“三老”人员及“三老”人员遗孀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及时了解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困难。
加大福利保障力度,高要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1.儿童之家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我县各部门上下齐心通力合作,不断探索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长效机制,截至2021年底我县已建成“儿童之家”55家,其中省规范化“儿童之家”6家、市规范化“儿童之家”10家,惠及儿童9万多人次,“儿童之家”已成为缙云县留守儿童、孤困境儿童温馨的家。
2.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未所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县成立缙云县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印发《缙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是推进“未保”站建设。依托县救助管理中心,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残疾儿童、暂时无人监护儿童等对象的关爱服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落地生根。建成仙都街道、壶镇镇、三溪乡、胡源乡4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形成一定的示范引导效应。
三是建立健全网络。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儿童督导员,261个村(社区)全部配备了儿童主任,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定期对孤困儿童信息进行更新,有效提高了我县对留守儿童精准关爱能力。
四是开通电话热线。开通“12345”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热线,打造“一站式”未成年保护服务综合平台,用于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问题。
五是开启百场“未保法宣讲进校园”活动。与缙云县近民法律宣讲团合作,开启百场“未保法宣讲”进校园活动,通过生动活泼宣讲活动,让广大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到目前止,全县共举办“未保法”学习讲座36场,印制发放“未保法”宣传单、宣传折页5000多份,编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合订本1000余份分发到各镇村、各学校。
六是开展儿童主任培训。在壶镇镇、大洋镇、双溪口乡等乡镇(街道)进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聘请专家、缙云县近民法律宣讲团、检察院、司法局、妇联、关工委等专家授课,提升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水平,打通儿童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
3.完善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
一是生活保障。出台了《缙云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足额落实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配套资金,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在册留守儿童2901名,孤儿40人(含外地寄养7人),困境儿童1288名,今年1-10月共计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688.84万元。
二是落实监护职责。由县民政、教育、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把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残疾和被遗弃、被侵害的留守儿童列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
三是医疗保障。严格执行《丽水市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将孤儿、困境儿童列入救助范围,明确孤儿、困境儿童住院救助标准及程序,有效地保障了孤困儿童医疗保障权益。同时,通过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等儿童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和困难家庭儿童实施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从根本上改善病残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情况,2021年实施救助4人次。
4.全力做好老年福利工作
一是为7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通过财政安排资金158万元,为37755名70周岁及以上的缙云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是做好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为678位新增的90岁老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每人1000元,共计67.8万元;为43位新增的100岁老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每人5000元,共计21.5万元。共计89.3万元。
三是做好长寿保健金发放工作。为2491位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每人300元,共计74.33万元。
四是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为17789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共计1200余万元。
5.残疾人“两项补贴”顺利交接
县民政局、残联、财政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和发放移交工作。
一是确定过渡期。目前,缙云县共有持证残疾人14990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0175人,移交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确保交接顺利,缙云县民政局和缙云县残联共同协商,确定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过渡期,过渡期6个月。过渡期间县民政、县残疾与乡镇(街道)共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确保残疾“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乡镇(街道)残疾人“两补”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负责受理、初审环节,民政系统受理账号统一分配给民政经办人员,初审则均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负责;在过渡时期暂由残疾人专职委员通过民政系统操作受理工作,民政工作人员协助并加强对接;5月开始民政工作人员独自操作受理工作。
三是做好经费预算。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联移交至县民政统一发放,资金落实到位是关键。为此,县民政局及时同县财政局进行沟通,落实了2022年度的3530万残疾人“两补”经费预算,财政局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确保了资金发放。
四是做好信息维护。交接期间实行双轨同步运行制度,督促各镇(街道)按时将新增、变更、注销等享受补贴人员信息及时录入“浙江省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和浙江数字残联”两个系统,定期开展基础信息筛查、比对,做好基础信息数据的日常管理、更新和完善。
(四)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不断释放基层活力
1.推动基层社区治理
一是推动社区功能建设。完成西桥社区示范点建设,6月份上线运行智慧社区数字化应用,通过智慧社区+特色楼道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以西桥社区服务中心为基础,打造1个居民会客厅,推动社区服务模式向邻里化、亲情化、休闲化转变。完成金水湾小区3个特色楼道建设,助力基层治理。扎实推进壶镇撤居设社区工作,会同壶镇镇,做好壶镇镇设立社区的建议方案制订工作。持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会同县委组织部、五云街道多次深入北门社区、风景山社区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调研工作。经过协调,将风景山社区原人力社保二楼调剂给风景山社区,社区已于9月份进驻,解决了其多年来社区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等问题。下发65.5万元用于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做好第三批全省引领型农村社区(仙都铁城村、双溪口乡周扎村)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社区人才配备。完成1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和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递补工作。组织参加全市首届技能大赛,我局选派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陈巍在社会工作者项目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获奖金2万元。
三是抓好村社区换届工作。会同县组织部,做好全县新一届主职干部培训工作,为255名新一届村社主职干部上“如何当好村委会主任”培训课;及时颁发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1050本,完成261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印发村委会记录本1500本。
2.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党建工作“五同步”机制,在社会组织审批、年检、评估、换届和负责人选任五个方面同步开展党建工作,稳妥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我局选送县力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参选的《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荣获县首届“两新向党献礼百年”两新党建好故事演讲大赛二等奖。
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梳理2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向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部门)发出18份《关于督促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的函》,要求其督促主管的44家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相关事宜。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社会组织227家,基本合格72家,不合格5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组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在县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承担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扎实做好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到缙督查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5家社会组织提交了申报材料,目前正在审核当中。
三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联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工商联等单位,开展23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全面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等;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回头看工作,巩固脱钩工作成果。
四是持续培育扶持社会组织。今年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提供12.5万元资金支持,引领其更好服务大局。做好省、市品牌社会组织和公益领军人物申报推荐工作,其中省市品牌社会组织各1家,省市领军人物各2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街道(乡镇)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实现了街道枢纽型组织实体化率50%,乡镇枢纽型组织实体化率30%。
3.开展社会工作建设
一是圆满完成民生实事工作。今年仙都、胡源、三溪和壶镇社会工作站列入省县民生实事(前3个社会工作站列入省民生实事),到7月份,4个社工站均已按照“五个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抓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师报考人数再创历史新高,达到了625人,居全市前列,同时提供社工师考前线上免费辅导培训。完成2020年度取得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共计发放奖励金5.3万元。
4.致力慈善帮扶活动
一是做好“慈善精准帮扶行”走进缙云活动。1月份,省民政厅率12家慈善组织共16人,来我县开展“慈善精准帮扶行”活动,并与我县26家单位就慈善项目合作、慈善资源链接等进行座谈。
二是组织开展好“慈善一日捐”活动。9月3日上午,县四套班子领导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出席“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县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截至目前,我县共计收到捐赠慈善资金129.33万元。
三是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会同县慈善总会赴四川省古蔺县太平镇与高笠村完成结对帮扶协议签订工作,3年帮扶资金10万元。
(五)加强殡葬管理,高标准深化殡葬改革
1.移风易俗,倡导简办丧事,文明祭扫
一是开展“绿色祭扫、平安清明”专项整治行动。巡回全县各地宣传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办丧,绿色低碳祭扫,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丧事。二是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乱收费问题、整治未批先建公墓3处。
2.强化骨灰安葬跟踪管理
对2021年1月份以来所有死亡人员骨灰安葬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可疑对象跟踪检查,查处不按指点地点安放8处,及时纠正违规乱葬事件。把各类殡葬违法行为消除在初始萌发状态,对违规乱建乱葬严肃查处。
3.开展“青山白化”治理
一是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对42省道壶镇镇段、黄平公路溶江乡段沿线公墓、坟墓等进行青山白化治理,有效治理三沿五区坟墓裸露问题。二是对美丽乡村周边坟墓进行迁移,东渡镇雅宅村、麻西湖村创建美丽乡村,迁移周边坟墓共计400多穴,统一按标准迁移到村生态公墓。提升了村庄人居环境,美化环境。2021年就五云街道共计搬迁坟墓1200余穴,助力“三城三地”项目建设。青山白化共补助资金100多万元。
4.推进生态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
县生态公墓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188亩,总投资1.5亿元,共建设单、双穴生态墓位30000余个,可满足30年使用需求。乡镇(街道)片区生态公墓建设工程总投资43000万元,建设片区生态公墓54个,资金已到位10000万元。对新区公墓、壶镇清塘坑公墓、安西公墓、黄山头公墓进行配套设施完善并提升。为补齐短板和项目移坟需求,审批七里乡七里村公墓、大岩脚公墓、舒洪镇姓王村公墓,东渡镇桃花岭片区公墓,新碧街道黄碧村公墓、新建镇雪峰村骨灰堂、笕川村、茭岭村生态公墓。补办了溶江花楼山公墓、溶江乡陈村公墓、七里乡黄村畈公墓。
为落实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要求,巩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果。按照要求,舒洪镇仁岸村、东渡镇兆岸村被评为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
5.开展殡葬管理数字化项目
缙云县“身后一件事”联办系统纳入省民政厅试点项目,该项目致力于建立统一长效、有活力的殡葬资源基础信息管理和骨灰(生态)安置系统,实现网上协作,规范管理流程,提高运作效率;充分利用殡葬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决策效率和准确度,加强缙云县公墓管理和骨灰安置(生态)管理,杜绝违法违规乱埋乱葬;通过上架“浙里办”为全县群众生态安置提供“互联网+”入口,方便群众办事,高效为民服务。目前已上线运行,我们将依据“小切口、大场景”的建设思路,对殡仪服务、殡葬管理和部门联办等各项事项进行逐一完善,深化改革,达到省试点工作要求。
6.开展殡葬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县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综合楼、厕所、门卫、变电房主体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高效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1.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一是高标准建设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开展了创建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目前场地建设已完成。
二是做好婚姻登记日常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2021年,共计办理结婚登记1721对(其中复婚228对,补办154对),离婚566对,补发结婚证381件,补发离婚证64件,查询档案327人次(2019年归集从1950年到2019年婚姻登记档案163909件,2017年前在县档局查阅)。办理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1454件。
三是宣传婚事新办简办和反家庭暴力”。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方式,为构建和谐幸福家庭、推动社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探索“离婚冷静期”成效。《民法典》与以前的《婚姻法》一个明显区别就是增加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根据已过“离婚冷静期”登记情况来看,共受理离婚登记申请936对,办理离婚登记550对,撤回386对(其中冷静期撤回5对,已过登记期撤回381对),撤回率达41.24%,“暖心服务+婚姻家庭输导”成效明显。
五是做好婚姻登记证补办工作。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部署会,开展了全县婚姻登记情况调查,共发放宣传材料20500份,调查收集婚姻登记情况信息135642条。另外,婚姻登记处配合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历时1个月完成了600多条领导婚姻状况事项核查工作。
2.做好地名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地名服务。共核准地名11个(含道路名3个),颁发门牌证6080本,制作门牌602块,出具地名证明24份。完成了《浙江省标准地名词典》缙云相关内容的核稿工作和《浙江区划地名信息综合平台》、《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100多条目信息的维护。对旭山名邸和新建镇不规范小区上花苑进行了整治。
二是开展地名文化宣传。共设置“地名文化宣传点”300余个,发放地名类书籍1600多册、“缙云地名文化”二维码宣传牌300块、“缙云地名文化”二维码宣传袋500只。发动机关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看地名书籍、讲地名故事,传承优秀地名文化,实现地名文化宣传从点到面的拓展。
三是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4月19-20日,丽水市和金华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为我们兄弟县(市、区)进一步加深了解、拉近距离、达成共识,为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友好县(市、区)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还开展了“金丽线”缙云段(夏加畈、包坑、雪峰)三条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
3.做好救助管理工作
2021年,中心共接待救助人员 165人次。公安等部门及外地市救助管理站护送来站救助11人次。为求助者提供乘车凭证46张;提供生活救助 158人次,临时安置99人次。目前有8名滞留人员委托代养在缙云舒宁医院(8月份分流到松阳舒宁医院),全年支付寄养费33万元。医疗救助及生活救助计3万余元。
4.照顾好社会福利中心入住老年人
一是生活照料保障。定期检查食堂食品生产和供应环节,保证食品营养安全供应;护理人员按照护理流程,认真做好起居护理照料,密切关注老人行动,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
二是心理沟通抚慰。时刻关注老人的心理动态,及时进行抚慰沟通,适时沟通子女,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截至2021年8月底共收取休养费818725元。
三是完成老人分流。9月份完成对在院休养老人的良性分流,五十多位老人通过我们的联系和他们家属的认真挑选,都分流到满意的养老服务机构,顺利完成事业单位职能转换。
5.爱心育养孤残(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少年儿童。
一是做好长期育养儿童的照料。中心现有孤残少年儿童10名,其中托养在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8人,本地寄养学生2名;另有3人为成年后孤残托养(其中一名托养在舒洪天寿养老院,另外2人于8月底转送黄店敬老院托养)。对托养孤残少年儿童,我们定期进行督查巡检,确保生活照料达标、医疗保障到位和教育跟进及时;对本地寄养的学生,定期联络,关心学习和生活,确保健康成长。
二是办好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成年人的收送养工作。简化办事流程,及时为在中心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成年人配对收养对象,让他们早日找到合适家庭,回归社会。截止年底共办理了39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入院登记工作,送养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成年人32名。
6.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水平,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方案,每月培训一次,积极参加市、县各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配合推动法治缙云、数字缙云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升法治水平。
二是参与志愿活动。积极组织民政队伍参与各类志愿活动,配合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本单位责任区块创建活动三十余次。进一步探索推广“正道讲和团”乡贤志愿调解模式。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探索提档创新,构建完善“大养老”体系
1.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启动我县的康养体系建设指导文件的起草工作。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康养结合”融合发展。
2.推动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新建1所“智慧养老院”,为18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采取“闲置房产改建、规划用地新建、出让(安置)地块配建”等方式,更加突出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农村敬老院的规划布局。推动新、旧小区的养老服务用房配置。
3.探索转变养老服务新模式。积极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数据统一和开放共享。
4.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一方面,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每万名老年人持证护理员数达到20人。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让养老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二)保障精准高效,构建完善“大救助”体系
1.合力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按省市要求,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于2022年1月1日起下放给乡镇(街道)。
2.全力推进“暖巢更新”项目。2022年,省厅将在我市全面推进“暖巢更新”行动,该行动是对家庭成员为2人以上的低保家庭进行生活居住环境改造,我县有541户列入“暖巢更新”项目。
3.全面推进特困人员的认定和供养协议签订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或照料服务者、村(居)民委员会签订救助供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等,确保特困人员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对已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的特困人员在3月底前完成协议签订,对新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的特困人员应在新纳入时完成协议签订。
4.继续推进“爱心浴室”项目建设。作为全省救助的一个创新之举,要在督促、指导第一批(52家)村级“爱心浴室”做好管理运行的基础上,今年再安排建设30家村级“爱心浴室”,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良好的洗浴环境。
(三)落实儿童保障,构建完善“大福利”体系
1.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基层工作能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宣讲重点,强化未成年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做好儿童之家的建设和运行并重工作。建好阵地是基础,管好阵地是关键,用好阵地是目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活动让儿童之家这个阵地发挥更大、更好作用,探索新方法,搭建新载体,为儿童特别是困境、留守儿童提供优质服务。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建好18家儿童之家。
3.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实体运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并推进实体化运行,推进设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指导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确保生活保障到位、监护到位,防止出现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创新关爱模式,引导专业社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动搭建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4.继续做好“未保站”建设。2022乡镇“未保站”计划达到50%。
(四)谋划党建引领,构建完善“大治理”体系
1.加强社区治理创新。打造1家居民会客厅,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建设。持续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和社区专业化水平。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发动工作,提高我县持证社工人数。
2.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在原有6个社会工作站的基础上,2022年完成其余12个乡镇的社会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
3.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项目接洽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提供支持。推动乡镇(街道)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实现实体化率100%。
4.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是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加快保质提量,构建完善“全覆盖”服务
1.在暖心服务上下功夫。集中推进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按照5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配备落实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并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做好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等工作,迎接“最美婚姻登记场所”省考评。
2.做好地名文化宣传。配合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和老城有机更新工作,做好路牌门牌。宣传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出版地名文化刊物,编印新的《缙云县行政区划图》。
3.做好各类项目推进。推进生态公墓、骨灰堂建设工程。做好县级生态公墓和片区级生态墓区布局选址和建设工作,积极与各部门对接审批流程,推进骨灰堂建设,满足殡葬基本服务需求。推进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和普惠关爱工程,补齐短板,推动民生福祉。
(六)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完善“高质量”队伍
1.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托“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等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等系列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
2.加强法治建设。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相关人员的培训,包括日常的行政执法或法律知识相关的培训,不走过场。建成真正懂法、执法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3.加强队伍管理。制定实施《缙云县民政局公务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将局机关编外用工、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列入平时考核对象,完善编外用工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队伍质量。
缙云县民政局
2022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