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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432/2022-79065     发布机构: 大洋镇     发布时间: 2022-03-25 11: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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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年度重点工作,现制定《2022年度大洋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2022年度大洋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

单位

会同

单位

决策

依据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决策程序

完成时点

1

缙云县大洋中心敬老院工程

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缙云县民政局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0日前

风险评估

12月8日前

合法性审查

12月15日前

 

集体讨论决定

 

12月22日前

2

大洋镇生态公墓建设工程

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缙云县民政局

缙发改投资〔2020〕138号《关于缙云县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3月25日前

 

风险评估

 

4月10日前

 

合法性审查

 

4月28日前

 

集体讨论决定

 

4月30日前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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