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工作,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缙云县经济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商贸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事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各类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总体规划、工业商贸发展重要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经济工作的重大决定。 (三)财政预决算编制、重大投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重大财政资金的确定、安排和调整,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四)工业和信息化、商贸经济发展重点调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与我县工业商贸经济、企业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和调整。 (五)本局职权范围内的其它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需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六)重大行政处理(罚)及复议决定。 (七)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二、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管理、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 缙云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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