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索引号: 002660598/2022-79698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2-04-11 15:56:44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网络舆情处置、政务督查、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监督工作。承担综合文字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系统的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人:朱剑锋 联系电话:0578-3127515)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牌子)。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系统普法和执法指导工作。承担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人:周丽芬 联系电话:0578-3018415)  

(三)人才开发科(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牌子)。承担拟订全县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相关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和管理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推动人才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全县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组织协调国内外人才交流有关活动。会同推进全县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及留学回国人员来缙工作、创业。负责全县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推进企业骨干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工作。(负责人:田瑞英 联系电话:0578-3127523)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交流、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负责人:洪银霞 联系电话:0578-3127520、3127521)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拟订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综合管理全县技工院校。负责人力社保类办学、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牵头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来浙就业(不含专家)相关政策。实施失业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和调剂金制度。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负责人:赵汇军 联系电话:0578-3127549)

(六)工资福利和奖励科。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日常审核管理和统发工作。具体承担公务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实施细则,指导全县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工作。(负责人:尚海龙 联系电话:0578-3127518) 

(七)社会保险科。综合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率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基本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指导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及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核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负责人:卢肖霄 联系电话:0578-3127532) 

(八)劳动关系科。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划。拟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拟订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农民工工作。承担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农民工工作、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负责指导开展全县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争议预防工作。(负责人:马奕峰 联系电话:0578-3127527)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