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蓝天精灵 共享美好家园——缙云县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系列宣传活动
索引号: 00266074X/2022-84679     发布机构: 缙云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5-24 11: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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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4月是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而今年是我省开展“爱鸟周”活动41周年。缙云县林业局高度重视,结合“世界地球日”、“爱鸟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利用多方面、全覆盖的野生动物疫情管控网络便利条件,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山林、走进田间,以科普教育、知识问答、案例警示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努力使关注野生动植物、关爱野生鸟类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营造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爱鸟护鸟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守护蓝天精灵,共享美好家园”系列宣传活动,对增强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缙云县林业局加强领导,精心策划,严密实施,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缙云县林业局通过大力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推动扎实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为野生动植物创造良好的生长栖息环境,力求活动方法多样化,宣传工作实效化。

二、有序推进实施。缙云县林业局积极创新传播模式,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调动多方力量、借助多种平台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通过林业窗口和基层林业中心站这些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平台,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珍贵动植物认知卡和动植物保护常识资料,帮助群众识别动植物物种,向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已经取得的成效,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利用新媒体、短信、宣传车、展板、扬声器等,向群众科普野生动植物知识,倡议遵纪守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呼吁自觉参与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动中。组织工作人员走入大街小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讲解、以案说法、图片展示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介绍野生动植物对人类福祉的方方面面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贡献,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和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的不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三、巩固宣传成效。为继续强化宣传教育,缙云县林业局组织执法巡查人员到各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养殖场、宾馆、酒楼、饭店、商场和集贸市场等加强对非法猎捕、非法养殖、非法采挖、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宣传活动期间,出动检查、防控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70余个。同时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强对本辖区野生动植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集群活动区等重点区域的野外巡护和看守,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野生动植物异常情况,严格按程序报告。我县护林员巡护里程上万公里,检查野生动物野外活动区域。

缙云县林业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主体责任担当,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和自身工作职责,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各项措施,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爱林、人人护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