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1年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垦造耕地项目问题自查整改行动,大洋镇共有19个涉林垦造耕地项目,涉及面积2581.26亩。为进一步落实涉林垦造耕地项目后续种植,夯实各垦造耕地项目主体责任,促进垦造耕地后续种植管护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大洋镇实际情况,起草了《大洋镇关于涉林垦造耕地项目后续种植管护实施办法》。
二、工作目标
围绕补充耕地建、管、用“一件事”,全面落实农作物种植,实行田林长制管理,确保应种尽种。通过种植管护加快耕作土熟化、土壤有机质明显提升、土壤理化性状明显改良,基本达到周边地块的综合生产能力。
三、文件依据
1、《关于加强垦造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增肥的实施意见》(丽保耕办[2020]3号)文件
2、《缙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工作的实施意见》缙政发〔2021〕78 号
3、《缙云县 2021 年粮食产销意见》缙农发〔2021〕81 号
4、《缙云县乡愁产业富民增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缙农发〔2020〕64 号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负责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的技术指导,组织种植业主开展作物栽培技术和地力培肥技术的培训,具体指导各项技术的推广应用,做好种子、有机肥、配方肥等农资供应的服务工作。
2.负责对接县级农业部门,争取相关项目的政策补助,对各项目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初验及补助资金的测算。并与大洋自然资源所和财政所统筹确定各村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使用。
3.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跟踪监测评价工作。
4.开展补充耕地高效种植和快速培肥示范工作。
(二)大洋林业站
1.负责复绿区域的技术指导,做好造林密度、苗木、栽后管理等服务工作。
2.对种植苗木的成活率进行抽查。
3. 对接县级部门,争取政策补贴。
(三)村民委员会
1.落实田林长制。各村对辖区内涉林垦造耕地复绿种植、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工作负总责,是涉林垦造耕地的责任主体和实施的监管主体。
2.落实管护主体。根据大洋镇人民政府下达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及时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确定管护主体,并签订管护协议。未能落实管护主体,由该村村民委员会实施。强化项目监管。落实每个项目的监管责任人,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督促管护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实施,记录翻耕整地、有机肥施用、农作物栽培管理关键环节。
(四)管护主体
1.落实复绿区域苗木。确保复绿区域苗木的成活率。
2.落实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提供翻耕整地、绿肥种植、肥药施用、农作物栽培管理等工程相机照片,并提供肥料、农药的购入票据、入库记录和施用记录等书面台账。
上述种植主体及项目从各村的耕地保护资金补偿资金中留存补助 100 元/亩,用于管护主体种植奖励。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1、文件执行范围
大洋镇涉林垦造耕地项目。(管护期外)
2、文件要求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实施。
六、政策咨询通道
解读机关: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咨询方式:0578-398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