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山塘安全度汛,依据山塘安全评定结果,按照《浙
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强化水库山
塘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浙水运管〔2022〕6 号)文件精
神,现将 2022 年 82 座病险山塘控运计划通知如下:
1.加强病险山塘管控,严格按照控运计划运行,严禁超
蓄。
2.山塘整治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蓄水运
行。
3.遇强降雨、台风过境等特殊情况,应结合实际情况采
取预泄预防措施,保证水库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