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2000000/2022-8251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27 |
文号: |
缙政发〔2022〕45号 |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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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6-29 14:40:25
文章来源:
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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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缙政办发〔2021〕47号)精神,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初审、复审,网上公示,决定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3家企业2021年度“缙云县建筑业龙头企业”荣誉称号;授予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元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4家企业2021年度“缙云县建筑业优秀企业”荣誉称号;授予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元环境建设有限公司2家企业2021年度“缙云县建筑业开拓市场优胜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县建筑业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努力提升实力,加快转型升级,以新的作为、新的成绩,为争当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先行县,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缙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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