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缙云县粮油生产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472461251/2022-82557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6-30 11: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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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剑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油生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我县出台《缙云县2022年粮油产销意见》,明确了粮食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

二、出台目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稳定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提升品质、增加效益,加强储备管理,加大政策扶持,挖掘扩面潜力,完善责任体系,确保“米袋子”安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3.3万亩、总产量0.91亿斤,油菜播种面积0.78万亩、总产量0.02亿斤;储备粮食规模0.444亿斤、食用油55吨、粮食作物种子15万斤、油菜种子400斤、农药4吨、化肥1050吨。

三、文件依据

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

2、《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22〕15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缙云县范围,各乡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本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扶持政策和责任措施。期限:2022年1—12月。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重要举措)

扶持规模种植。为切实提高种粮补贴的精准性、有效性,对当年稻、麦复种50亩(含)以上及一季同一旱粮作物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强村公司等规模化主体,给予每亩补助280元;油菜种植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主体,给予每亩补助120元。旱粮作物包括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高梁、荞麦、番薯、玉米和旱稻等。以上规模种植补助含每亩40元的统防统治补助。

对200亩以上稻麦规模种粮大户进行奖励。200(含)-500亩(不含)奖励1万元,500(含)-1000亩(不含)奖励3万元,1000亩(含)以上奖励7万元。

对种植生长状况较差的按比例扣减,对不以粮油生产为目的或未正常生产管理的原则上不予补贴。对未完成地力培肥的新开垦耕地不享受规模种粮补贴。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 2022 年 7 月 30 日起施行


七、政策咨询渠道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与种子管理站,联系电话:301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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