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6072/2022-82893     发布机构: 缙云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09: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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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制定的必要性

经过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全县学前教育坚持规范、内涵、优质的发展方向,扩容薄改,提升质量,有效扩大了学前教育公共资源,在幼儿园项目建设、保教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相比较而言,学前教育仍是我县基础教育中的“短板”,公办幼儿园资源紧缺,优质园比例偏低,整体发展水平不够高,教师素质参差不齐,劳动合同制教师收入待遇不高,保障全体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善。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省、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要求,结合《缙云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促进全县学前教育规范、内涵、普惠、优质发展,亟须出台我县推进发展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

二、计划制定的依据

(一)《浙江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二)《丽水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三)《缙云县关于加快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的实施办法》

三、计划的起草过程

去年11月,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要求,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我们着手分析前三轮行动计划实施的各项指标,并开展前期调研。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完成第四轮行动计划初稿;12月,县府办将《缙云县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发送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自然规划局、人劳社保局、编办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缙云县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审议稿)。

今年3月11日,省教育厅下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5月,丽水市教育局出台《丽水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随后,我局由教育科(二)牵头,相关科室配合重新起草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拟稿工作,征求局党组及教育局相关科室意见,并在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中旬,教育局将《缙云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发送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自然规划局、人劳社保局、编办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单位就文件内容解读与我局相关负责人进行多次交流对接,均无修改意见。最终形成《缙云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四、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保持在9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60%以上;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幼儿园教师持证率保持在10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 65%以上;保教人员工资待遇达到标准。幼儿园内涵特色发展得到彰显,学前教育集团(共同体)覆盖面到达80%,打造“云和木玩”、“万能工匠”游戏教育示范区。

为完成这些目标任务,计划提出了四方面主要举措:

(一)保障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一是优化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定期调整、修编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两年评估,五年做一次调整。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二是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缙云县学前教育“十四五”规划,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和谋划储备。确保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三是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我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50%时,新建成的配套幼儿园一律办成公办园。四是实施农村幼儿园政府兜底工程。将农村幼儿园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到2025年,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达到我县城区的平均水平。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1.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到 2025 年,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2.科学制定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占保教成本的比例不高于40%。同时,按照质价结合、优质优价的原则,分步、稳妥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3.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综合奖补。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更多举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实现同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价收费。

(三)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1.编制实施学前教育教师发展专项规划。科学编制实施学前教育教师发展专项规划,依法依规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到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优化招聘入职机制,提前储备年青骨干教师。2.依法保障学前教育教师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所有幼儿园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3.加大教师队伍培养奖励。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和“名园长工作室”的引领带动作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培养或引进人才奖励标准参照我县相关文件执行。

(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1.推进幼儿园升等创优。以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到2025年,全县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2.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分层推进幼儿园课程戏化建设,培育和推广“安吉游戏”、“云和木玩游戏”实践园,积极探索“万能工匠游戏”活动,打造万能工匠游戏样板园。3.推进“幼小”科学衔接。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机制。

(五)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1.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2.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障。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3.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4.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

(六)全面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创新。1.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打破传统公办幼儿园办园路径依赖,鼓励探索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各类公办幼儿园,实施多元化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规范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方式。2.探索幼儿园招生服务区运行机制。尝试开展试点,逐步推行服务区制度,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2.做好幼儿园托班管理。在确保3-6岁入园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3.推进学前特殊(融合)教育。切实保障特殊需求儿童享受美好教育的权利。4.加强集团办园建设。支持优质公办幼儿园设立分园,推进公办幼儿园“1+X”模式集团化办园。学前教育集团化覆盖面达到60%。

《缙云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由缙云县教育局幼教中心解读,咨询电话:0578-314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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