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依据 | 过程 | 公开主体 | 内容要求 | 公开时限 | 公开格式 | 公开渠道 | 咨询及监督 举报电话 |
法律法规文件 | 国家法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5.《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6.《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0号) 7.《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 9.《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8〕54号)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标题、文号、出台时间和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国务院文件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标题、文号、出台时间和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省政府文件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标题、文号、出台时间和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局规范性文件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标题、文号、出台时间和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上级部门文件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标题、文号、出台时间和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其他文件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标题、文号、出台时间和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决策公开制度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592号) 5.《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 7.《2018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标题、文号、出台时间和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意见征集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提出意见的方式、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通过听证座谈、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媒体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意见征集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意见反馈及 采纳情况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布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其他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规划计划 | 工作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本部门相关工作规划、规划的解读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计划总结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机构职能 | 单位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本部门机构职能、办公地址、网址、联系方式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内设机构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职能、领导、内设处室、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下属单位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职能、领导、下属单位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领导简介 |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领导简介、照片、岗位、分工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人事信息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人事任免相关文件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本部门预决算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三公”经费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政府采购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主要公开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合同信息、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有关考核及监督检查结果,以及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应急管理 | 预警及应对情况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号) 4.《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应急〔2019〕68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包括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信息,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地灾预警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地质灾害预警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地质灾害防范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地质灾害防范相关工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行政权力运行 |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6〕65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开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行政审批 | ■服务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分表、项目流程图、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行政处罚 | ■服务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开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流程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服务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开其他各项行政权力目录分表、项目流程图、行政权力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 ■服务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开公共服务清单,主要包括事项名称、实施机构;公共服务事项指南,主要包括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中介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 | ■服务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公开经清理规范本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机构、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决策部署落实执行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执行情况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上级或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包括年度政府工作任务,自然资源方面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统计信息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2017)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35号)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本部门主要统计数据分析、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本部门主要统计数据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 批准服务信息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服务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批准结果信息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自然资源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情况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招标投标信息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征收土地信息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一书四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重大设计 变更信息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施工有关信息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五方责任主体信息(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联系人;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资质;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单位资质;勘察单位名称、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资质),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工时间,工期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竣工有关信息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土地征收 | 征收标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本部门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征地批复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征地批文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征地告知书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征地告知书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征收公告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征收土地公告包括征收的依据、范围、程序、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补偿方案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一书四方案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征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供地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成交结果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土地征收成交结果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出让结果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土地征收出让结果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法规政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土地相关政策文件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土地供应计划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出让公告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成交公示、 供应结果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成交公示信息、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合同、登记公示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履约及变更信息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出让合同发生的变更、收回土地决定书、合同解除通知函、违约行为信息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R■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执法监察 |
| 参考厅本级目录建设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土地典型案例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查 事项清单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可外链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监管执法 | ■管理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监管执法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政务动态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行业动态 | ■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行业动态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转发上级相关政策解读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本级政策解读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政策与对应文件实现关联;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及解读,政策执行、工作推动情况及成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对涉及到本部门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进行回应(可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需要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回应)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互动回应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设置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政风行风等相关栏目(可根据情况酌情设置),通过栏目及时答复和做出回应;热线电话是否有政府人员接听回应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制度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新闻发布制度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年度新闻 计划安排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年度新闻计划安排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新闻发布实录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新闻发布要有发布主题、发言人、发布实录稿、现场图片等要素;通过在线访谈、答记者问、新闻通气会、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进行发布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音频 ■视频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 | 政务公开 工作培训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服务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决策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根据上级要点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公布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结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情况;不能雷同;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例如:图文结合) | 每年1月31日前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依申请公开指南 |
| ■服务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依申请公开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受理程序、收费标准)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地各部门确定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 | 征地管理政策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储备中心 0578-3136553 |
征地前期准备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储备中心 0578-3136553 |
征地审查报批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以公开。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储备中心 0578-3136553 |
征地组织实施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储备中心 0578-3136553 |
城乡规划领域 | 规划编制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图纸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图表 | ■政府网站 | 规划用途科0578-3015729 |
规划许可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 ■结果 |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本 | ■政府网站 | 规划用途科0578-3015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