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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002660598/2023-88266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3-01-11 10:12:01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缙云县人力社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要求,模范厉行“人社之干”,全力打造“A+人社”品牌,凝心聚力,破难攻坚,争先实干,奋力推进“三城三地”建设实现新突破,担当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排头兵,统筹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育、劳动关系以及风险防范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建成共同富裕美好缙云提供坚强人社保障。

一、明晰主线,指引全年计划安排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抓好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重点等方面,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深入学习《习近平在浙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百年大党面对面》等书籍。组建网评员队伍,积极参与省、市、县安排的网络舆情的培训课程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网评员的实战能力、舆情分析研判能力和舆论风险处置能力。开展意识形态安全专题课程和网络舆情风险防范意识等课程加强干部职工安全观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能力,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人社铁军。

(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紧抓廉政教育。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议,充分利用集体学习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奉公守法,并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二是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浙江省纪委通报6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浙江省通报5起违法保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全面从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精神”和“市‘两会’会议精神”等,观看反腐教育专题片《零容忍》、《打虎拍蝇》等,并经常通过会议、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廉洁教育提醒。

(三)全力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是围绕2022年创建目标任务,坚持“全局联动、全员参与”的原则,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各项任务措施,积极参与创城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文明渗透于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牢记文明城市创建知识,进一步做实文明创建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带头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一封信等方式进行文明创建公益宣传。三是常态化开展网格共建活动,组织局干部与所在社区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楼道、背街小巷开展卫生清扫、文明劝导、环境整治等;每月15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到社区共同开展网格共建日活动。

二、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业务发展

(一)实施高质量就业创业行动,打造“A+就业创业”品牌影响力。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我们出台系列助企纾困和激励创新创业政策,坚决扛起稳就业保就业的政治责任,把就业工作切实置于全县经济发展大盘中谋划,缓解企业用工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1.保障企业用工。一是全力以赴稳住就业基本盘。按照26县考核要求积极做好新增就业人数及增长率指标完成情况。截至11月份缙云县新增就业人数按照区县首次参保数据为3143人,增长率为4.91%;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2508元,增幅4.1%,位居全市第5;城镇登记失业率1.08%,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二是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提高至“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按照“能快则快”原则,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已发放补贴1323.45万元,惠及用人单位2419家、职工32610人。三是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已发放补助106.75万元,惠及企业646家。四是拓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对象范围。对2022年1月1日起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补助。目前已发放补助33.75万元,惠及115家企业。五是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巩固与四川省南江县劳务协作,向南江县推送就业岗位2920个,其中爱心岗位24个,目前四川籍劳动力在缙就业224人,其中脱贫人口115人。

2.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一是强化创业政策扶持。持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培训等补贴资金发放。截至目前,已经认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30人、发放创业贷款金额1223万元,发放贷款贴息31人、贴息金额49.29万元,组织创业培训34期,培训学员1326人。二是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推荐5人参加绿谷英才“丽创新秀”选拔工作;同时推荐缙云爽面等3个项目参加“浙丽创业 技绽人生”技能夜市嘉年华暨“丽创荟”成果展示活动。推荐舒洪镇仁岸村为浙江省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村典型案例。三是推进人力社保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紧扣“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模式,举办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班2期,同时组织壶镇镇联丰村、新建镇笕川村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大赛与项目对接会。

3.精准发力稳就业。一是精准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利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开展重点群体帮扶援助4489人,实现就业4127人,帮扶就业率92%。二是精准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为2019年以来的829名高校毕业生一对一电话实施“1311”就业服务,累计向189名离校未就业人员推荐见习信息,向53名毕业生进行政策法规讲解,向829名毕业未就业人员推送2575条岗位信息,实现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100%就业。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开发设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95个,目前上岗227人,其中全日制岗位30人,非全日制岗位197人,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148万元。

(二)实施高素质人才集聚行动,夯实“A+人才引育”战略支撑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人才引育,持续打造人才发展最优生态。

1.靶向发力,“双招双引”跑出加速度。一是推进政校企合作。牵头组织浙江科技学院等省内高校赴涛涛车业、鼎立实业等重点企业考察调研,达成了多个项目长期合作的初步意向。二是抢抓窗口期招引。深入畅尔装备、金棒运动、普琦数码、晨雕机械等34家企业开展调研摸底企业实际需求,通过线上引才、重点院校点对点招聘等方式招徕各类人才,2022共推出线上招聘活动95场,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赴永康、杭州、湖南等地开展招才引智活动5场(次)。截至11月30日,引进高校毕业生7380人,其中博士213人,硕士212人。1家企业获评“引进高校毕业生示范企业”(金棒控股),1人入选“最美高校毕业”(晨龙锯床王健)。

2.精准服务,本土人才培育迈上新台阶。一是抓高层次人才开发。推荐选拔3人申报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中创业类1人(锯力煌李斌胜已进入最终审查阶段)、创新类2人(臻泰能源吕佳、普崎数码张延路已完成面试答辩)。推荐3人申报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金棒徐勇强、锯力煌李斌胜、人民医院褚卫韬),2人入选“绿谷英才”社会建设领军人才(缙云中学潜松水、金马逊林姚辰),3人顺利完成第三批丽水市“首席专家”考核(天喜吕挺、锯力煌李斌胜、李阳冰小学陈志强)。二是抓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成功举办“航空航天薄壁金属导管结合数字化制造技术研究”省重点高级研修班,200余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研修学习。在2家企业完成2022年度丽水市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自主评价工作,22名一线技术骨干全部通过评审,为企业选拔培养了一批适用、实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得到企业一致好评。平稳、有序、顺利完成大中专毕业生初定和农业、林业、文化、水利、建筑工程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269名专业技术人才获初级职称、36名专业技术人才获中级职称,6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直通车”参评高级职称,9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直通车”参评中级职称。

3.精心打造,高端研发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果。一是精心培育博士后工作站。新建1家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晨龙集团),帮助企业对接博士招引和进流动站等事宜;获批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二等资助项目1项(天喜林全全);新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7人(晨雕3人、金马逊1人、畅尔2人),培养优秀出站博士后3人。圆满完成2022年丽水市博士后工作站考核,2家企业获优秀、3家企业获良好,数量居全市第一。二是持续推进专家服务工程。继续实施“双百人才计划”,选派15名博士(专家)到15个乡镇、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成果推广等工作。圆满完成第五批挂职人才期满考核工作,其中5家单位的5名挂职博士(专家)获评优秀,数量居全市第一。先后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10场(次),40名专家人才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优势,立足本职岗位,从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出发,帮助企事业单位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专技人才,对接专业项目8个,帮助单位解决技术难题25个,开展专题讲座和义诊、支教46场(次),涉及群众3000余人次。

4.大力培养技能人才。一是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开展“十百千万” 浙江工匠遴选,组建一批技术技能创新团队,积极推 进技能创新。今年以来,我县高质量完成“浙派工匠”省民生实事,已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800人次,完成率155.26%;新增技能人才6660人,完成率740%,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2022人,完成率404.4%。二是大力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涉及项目1个,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及提升幅度。2021年累计技能人才5.669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为25.5%。截至目前,累计技能人才6.335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为28.5%(从业人员以22.23万人计算),增幅为3%。三是稳步推进技工学校筹建工作。我县成立以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技师学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给予许多指导性意见。结合缙云主导产业,开发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学校建立以“一体两翼”专业群,即智能制造专业群为主体,数字信息专业群和现代服务专业群为两翼的发展格局,其中“机械装备智造”成功入选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A类)建设项目名单,获得专项资金800万元的支持。近日,省人社厅考评专家团队即将对我县申报高级技工学校进行实地验收。今年技工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932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891人。四是深化技能人才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规范社会评价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营造“崇尚技能,走技能成才之路”的浓厚氛围。全县已有36家备案企业,数量位居全市第1。共有52个工种开展等级认定工作,今年培养技能人才1236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057人。此外,山蒲照明成为第一批开发省级职业技能标准(电光源制作工)的单位;天喜厨电制定的小型家用电器制作工评价规范,系全市首个企业自主开发的评价规范;土爽面制作通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五是聚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与技能人才建设、职业能力提升统筹推进,为技能人才注入“薪”动力。今年共发放技能人才专项奖励33万元,高技能人才津贴和学习资助奖励113.7万元。六是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荣誉感。今年入选浙江工匠3名。截至目前,全县已培育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名、浙江杰出工匠1名、浙江工匠5名、浙江青年工匠10名、全国技术能手2名。

(三)实施社保提标提质行动,构建“A+民生保障”网络辐射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塑构建大社保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任务,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1.社保参保稳步增长。截至11月底,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71%;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016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63180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6190人,工伤保险参保139886人。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46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22万张。完成公务员缴费基数调整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

2.养老保险扩面提标稳步推进。截至11月底,已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人数103359人,按考核任务,12月需完成扩面人数11952人。2022年10月19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缙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标扩面专班工作方案》,10月27日,专班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工作人员共56人分为三个专班工作组,10月28日,召开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标扩面专班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提标扩面相关工作(本次共252家企业)。截至11月底,我县职工养老参保缴费人数103359人,净增参保人数3120人,完成全年净增任务数(4700人)的66.38%;月均参保缴费人数101604人,完成全年月均人数(102600人/月)的99.03%,全市排名第六;截至三季度平均缴费基数4093元,距年度夯实率要求数597元(目标值按2021年增长率测算)。

3.稳企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稳企助企纾困政策,县人力社保局和有关部门多次会商,共同下企业调研、通过在相关业务工作群、向企业经办人员推送短信、缙云报、缙云发布等多渠道宣传政策信息。截至11月底,目前有9家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共582人,累计缓缴单位部分总额210.5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191.46万元,工伤保险费12.11万元,失业保险费7.01万元。

4.工伤保险工作进展有序。截至12月12日,我县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434件,完成认定1277件(其中死亡8件),当前事故发生率0.91%,同比去年下降0.05%。截至12月12日,我县申请劳动能力鉴定1127件。截至11月底,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725.98万元(含财政+上级补助865万元),支出6672.95万元(含上解上级支出88.05万元),支缴率99.21%。 对工亡、重伤、疑难、有争议的案件,实行认定前公示制度。截止12月12日,配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进行25次鉴定,审核提交1127人次的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目前排期到12月18日。

5.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根据省市部署,于4月份制定方案,涉及21项主要任务49条具体举措,完成风险排查、经办岗位自查、疑点数据核查(部级下发698条,监管系统导出289条)、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及行风方面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警示教育月、第三方审计、提升年督导评估等各专项行动,上报基金要情3起4人。此外,完成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搬迁工作。

(四)实施事业单位全周期管理行动,增强“A+人事管理”用人活力。聚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形成“制”的标准化,促进“治”的智能化,实现事业单位管理提质增效。

1.不断完善招聘流程,坚持做好人事考试工作。一是在之前的招聘基础上不断完善改进,所有招聘公告向人才联席会议报备,同时人才引进公告向市人力社保局报备,确保招聘公告科学、合理,以便能招聘到更的优秀人才。二是继续推行分类招聘,一般岗位基本按笔试、面试进行,但对播音主持、音体美教师等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岗位,则先进行技能测试后进行笔试面试,大大提高了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成效。三是建立保密库房并验收合格,今后所有人事考试的试卷存放不用再借用其他库房场地,有了更大的自主权,为考试安全筑好有力屏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次,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次,人才引进2次,开展辅警等编外人员招聘4次。共录用事业人员299人,其中教育118人,卫生97人,其他事业单位72人,定向入编62人,转业士官安置12人。招聘编外人员143人。                

2.有序推进事业改革,顺利完成职员等级晋升。紧跟上级工作要求,为全县317家事业单位按75家主管单位进行职员等级职数设置。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部署会,详细讲解政策及办理流程。各主管单位上报拟晋升人员名单,对拟晋升人员进行档案审查、考察,县纪委监委、县综合执法局、县法院、县城建局分别对拟晋升人员进行违法违纪、违建、失信、物业费缴纳等审查,最终有256名管理岗位人员从九级职员晋升至八级职员,1名管理岗位人员从七级职员晋升至六级职员。职员等级晋升为管理岗位人员打通了晋升天花板,更好地激励管理岗位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3.用好人事工资系统,助推政府数字化转型。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统一在人事工资系统上办理业务,完成后报送纸质盖章备案,助推“最多跑一次”。强化业务规范指导,及时高效进行业务指导和难点解答,帮助各事业单位运行好系统。不断提高系统信息完整度及人事工资系统与“一件事”平台的联动率。根据考核要求,我县人事工资系统单位人员信息准确率99.41%,聘用合同签订率100%,系统平台关联度98%,确保考核不失分。2022年,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系统办结业务1381件,涉及人次13619人,其中方案备案46件,人员公示7件,结果备案90件,人员交流调动234件,上级任命5件,政策性安置8件,人员转隶5件,新进人员报到150件,岗位聘任变动268件,职称计划申报47件,年度考核439件,奖励、处分82件。

4.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日常人事管理。一是开展岗前培训。2022年11月,在县委党校举办了2021年事业单位岗前培训班,对2021年招聘录用的80名事业干部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行为规范、纪律要求以及心理健康知识,拓展训练等,获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二是严格规范开展竞聘。监督各事业单位严格根据单位上岗竞聘方案实施人员竞聘,统一组织岗位晋升。2022年完成1600余人次事业人员岗位变动审批工作。三是科学有效开展考核。监督和指导各事业单位科学有效开展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着手,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做好考核结果的审核和备案。四是做好人员交流调动。2022年共办理县内调动236人,调往县外31人,外县调入7人。

(五)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促进行动,构建“A+劳动和谐”稳定力。 坚持共建共享,运用综合治理手段,扎实构建农民工欠薪智管机制、处置机制、防控机制、严打机制,全方位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有效促进收入公平,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部440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体检工作,做好部级和省级薪酬调查工作,涉及15家国家级样本企业和22家省级样本企业。此外,我县的电子劳动合同“浙里签”应用推广上传达到8200多份,上传份数位居全市第一。同时推进农民工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我县需采集的农民工数约为6万余人,目前完成率已达97.35%,进一步摸清我县就业底数,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今年燕京啤酒(浙江仙都)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系全市唯一。

1.顺利完成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我局依托数字化改革和县“暖心工程”积极探索创新,推进点工考勤每天核对、包工工程量每周核对制度,劳务班组长备案制度,“安薪”联络员制度和“企薪码”,把现有创新举措落到实处。7月26日,国务院检查组对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了新碧富民安居项目和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目前考核结果尚未公布。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我县在迎国考中未扣分,在全省抽到的6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2.开展“除险保安”暨根治欠薪秋季专项行动。8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暨根治欠薪秋季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用人单位158家,其中建筑企业45家,加工制造业57家,其他用人单位56家,涉及职工5491人;排查隐患企业53家,共帮助468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97余万元;处理110应急联动案件5件。

3.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11月15日起,为全面推进元旦、春节期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12月5日起,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有关部门单位抽调执法人员,专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18个乡镇(街道)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排查。下一步将持续发力,狠抓落实,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深刻剖析欠薪问题的难点堵点,确保双节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持续推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始终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原则,做到预防与调处并重,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调处力度。今年以来,劳动仲裁院共收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15件,其中仲裁立案处理356件、网络调解48件、不予受理11件。期末尚有立案未结案件7件,仲裁结案率98.1%,无超期案件。截至目前,共作出裁决17件(其中一裁终局11件),其余案件均以调解或经协调撤诉结案,仲裁调解率95.2%,仲裁终结率98.3%,主要处理工伤赔偿争议案件200件,劳动报酬争议案件108件,两倍工资争议案件14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30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512余万元。目前各项考核指标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处理总量上升9.5%,涉劳动报酬、两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多案由的案件数量有明显增长。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积极主动推广运用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处理案件,今年以来,共有178件仲裁案件经网络平台进行办理,网络办案率达到55.9%。截至目前,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实施人社数字化改革深化行动,激发“A+数字人社”改革活力。迭代深化对数字化改革理念、思路、方法、机制 的认识,持续推动制度重构、流程再造、系统重塑,强化系统集成应用和数据关联应用。

1.积极推进就业数字化改革。探索推进数字就业服务新模式。一是场景应用集成贯通。依托“浙里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集成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浙里好创业、用工服务、灵活就业四个场景,实现政策岗位“一键查询、即时办理”。二是惠企事项“免申即享”。在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和扩岗补助等领域先行先试,落实“能快则快”、“免申即享”原则,探索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三是帮扶业务“下沉到底”。建立18个乡镇(街道)、261个村(社区)全覆盖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将帮扶业务下沉到村(社区)最末梢,切实提高重点群体帮扶效率。

2.扎实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加工。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做好人事档案收集、保管、查阅等工作。扎实推进人事档案数据采集和数字化加工,11月中旬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加工项目竣工验收,并于12月5日将19951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影像数据挂接到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人社服务便利化、智能化、一体化水平。  

3.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能力。一是做好每月局长坐班、月办件、跨省通办、电话回访等统计报表上报工作;二是紧盯考核指标,落实专人每日进数据运维平台,紧盯“一网通办”率、超期办件、差评件等后台数据,及时反馈到业务科室,确保达标。

4.营造法治政府创建氛围。一是全力做好全国法治市创建工作。台账、执法案卷、网上公示、减证便民、办事指南核查等查漏补缺工作;二是制定执法人员年度学习计划,按计划安排每月的学习,确保每年不少于60学时,每月不少于5学时;三是普法宣传工作。做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发动科室(单位)参加宪法、民法典微视频大赛;四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工作。按照综合执法局要求做好执法权的划转、监管库事项动态调整等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做好划转事项的监管、业务培训工作等工作。五是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备案、材料报送等工作;六是做好10万以上合同、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七是做好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的法制审核工作;八是做好法治县创建满意度提升、宪法宣传月、普法宣传等工作。

三、2023年重点工作及思路

2023年,县人力社保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抓好稳就业惠民生相关工作,主动打头阵、挑大梁、当先锋,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数字化转型等机制体制,解放思想、比学赶超,继续深化“A+人社”品牌打造,为建成共同富裕美好缙云提供坚强人社保障。

(一)完善“A+”服务,打好就业组合拳。

1.稳就业。积极筹备2023年春季大型招聘会、“留缙就业”招聘活动。适时举办夜市招聘、送岗下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等行之有效的招聘模式,达到线上、线下招聘齐发力。进一步拓展信义、迅利两大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省外劳务人员的渠道,加强与贵州、湖南、江西、安徽等劳务输出大省协作关系,不定期组织企业赴贵州、四川等劳务密集地区招聘,缓解企业用工压力。   

2.促创业。聚焦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和新业态模式,做精直播带货、民宿、农家乐等特色培训项目,确保开展创业培训900人以上,培养一批带动力强的优秀创业人员。积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积极挖掘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新秀。进一步探索推动乡村合作创业,推广1+3+N乡村合作创业组织模式。尽早谋划新的创业园建设,强化创业园建设指导,提升五东电商创业园孵化功能。

3.强帮扶。一方面依托浙里就业创业应用场景的落地推广,进一步推动提升高校毕业生、低保、低边、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帮扶群体的帮扶效果。另一方面继续抓好稳岗补贴审核办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返还到位。同时,继续做好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开展对南江县劳务岗位输送工作。

(二)招引“A+”人才,提供全方位人才支撑

1.“双招双引”。在明年疫情允许的情况下,计划全年开展线上、专场、校园等形式的招聘活动20场以上,重点组织智能制造领域企业参加西安高端装备制造类、哈尔滨哈工大、昆明职技院校等专场人才招聘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自主引才,同时推进“双百人才计划”和高级人才联合会系列活动。

2.“匠才”培养。紧盯省市县民生实事考核任务和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指标,大力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持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比武竞赛。同时继续开展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改革,重点在主导产业、特色行业中开展自主评价工作。在重点领域和产业中推荐选拔一批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绿谷英才”等高层次人才。做好三批140名企业骨干人才的培养管理工作。

3.人事招聘。合理安排招聘计划,指导监督用人单位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明年将统一组织编外用工招聘工作(与编办、财政局共同讨论起草《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清理后进行统一招聘)。

4.平台建设。一方面是加强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服务协调,指导企业做好博士招收、项目申报、开题进站、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等工作,扩大“百博入百企”和“百博入乡镇”项目实施。另一方面是继续稳步推进缙云技师学院建设工作,2021年,成立缙云技工学校,到今年底,创成缙云高级技工学校,注册学生2000人以上,并开设3个高级技工班,于2024 年启动申报缙云技师学院,注册学生达 3000 人以上,并逐步打造成一流技师学院。

(三)强化“A+”保障,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社保扩面。坚决落实好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部署,不断提高职工参保率和缴费基数夯实率“两提升”,特别是促进新业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保,尽快实现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

2.提高待遇。探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加大缴费补贴力度,稳步提高城乡居保待遇水平,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对工伤发生率高、工伤费用支付比大的企业进行预警,减少工伤事故发生。规范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补贴待遇。继续深化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提高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

3.加强监管。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巩固拓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和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成果,迭代升级“社保基金安全在线”,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四)创新“A+”举措,提升劳动纠纷治理水平

1.“根治欠薪”。深化“安薪在线”应用,落实“浙江无欠薪”行动方案2.0版,推动“无欠薪”负面清单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全面巩固“缙云无欠薪”创建成果,做到欠薪动态清零,做到欠薪动态清零,确保不发生重大欠薪事件、极端讨薪事件和重大网络舆情。

2.优化调解。坚持“预防为主,以调为主”的工作理念,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应用和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数字化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劳动仲裁服务效能。

3.和谐关系。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面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在线”应用,开展农民工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形成和谐劳动范围。全面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在线”应用,持续开展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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