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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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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缙云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60686/2023-88315     发布机构: 缙云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1-11 14:5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全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云街道溪滨北路36号,邮编:321400,电话:0578—3131120))。 

(一)主动公开。

坚持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公开信息。经统计,2022年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3个,行政许可21项,办件量为69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数量为0,上述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20221231日。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我局实际,充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掌上缙云客户端等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备一致。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考核等相关要求,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欢迎社会各界评议,对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组织的核查,做到整改到位,及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编外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配合不够紧密,导致部分信息发布滞后,未保证时效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需要加强学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与书写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需要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思考,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2023年,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把民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深化信息发布审核。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仔细甄别所发信息是否具备准确性、完整性、严谨性,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建设。加强对全体干部的业务培训,建立信息公开学习长效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信息及时公开。三是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要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问题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和措施、社会救助情况等信息,做好民政各项民生实事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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