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上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批准及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应建军等6名同志提拔任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监审安全科、人事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2日起到1月19日止。
4.公示受理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3321052;
县教育局监审安全科,电话:3140615,人事科,电话:3140613。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拟任职务 |
1 | 应建军 | 男 | 1970.05 | 1988.08 | 中共党员 | 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副校长 | 正校级 |
2 | 王有洪 | 男 | 1977.05 | 1995.08 | 中共党员 | 县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 | 正股 |
3 | 柯瑾 | 女 | 1978.01 | 1997.03 | 中共党员 | 缙云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干部 | 副股 |
4 | 沈超 | 男 | 1995.10 | 2018.04 | 中共预备党员 | 缙云县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 副股 |
5 | 王见芬 | 女 | 1977.07 | 1996.08 | 中共党员 | 缙云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教研员 | 副股 |
6 | 余敏 | 女 | 1979.01 | 2001.08 | 中共党员 | 缙云县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 副股 |
缙云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