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660395/2023-88690     发布机构: 壶镇镇     发布时间:2023-01-18 09:37:47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履行公开职责,抓好主动公开审查,依法依规处理申请,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统计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2022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发放行政许可决定302宗,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均为零,行政事业性收费2180元整。

)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审慎对待每份申请,详细梳理申请流程,及时研究办理,依法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现场提交、网上申请、信函等方式新收13件,上年结转0件,总共13件。其中,申请人是法人或是其它组织的0件,自然人13件,已于20221231日前全部办理完结;予以公开的4件,部分公开的7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的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无法提供的0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的0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提起行政诉讼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日常办理过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浙里壶镇微信公众号、广播、短信等作用,发挥网络公开的优势平台,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益面,做到真实、有效、及时、合法,确保第一时间发布,让群众最快了解政府工作,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监督保障。

根据政府信息条例,省市文件精神,逐条对照,认真梳理,积极完善,不折不扣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接受各级监督,做到有问题及时整改,有交办必时反馈,将政务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公布日常监督联系方式:壶镇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缙云县壶镇镇括苍北路3号,邮编:321404,电话:0578-3023905,电子邮箱:316229935@qq.com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有待完善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镇2022年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通知2件,总金额 2180元整,实际征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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