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660598/2023-88856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3-01-28 14: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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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缙云县委、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2年,县人力社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浙江建设规划 (2021-2023)》《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决策部署,锚定建设法治浙江示范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现将本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二是充分发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领导机制,党组专题听取、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三是制定《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通过集中学习、组织专家授课、干部讲课、外出考察、案例研讨等培训方式,营造“人人学法、人人遵法、人人用法”的浓厚法治人社氛围。确保我局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60学时,每月不少于5学时,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力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执法证应持证人员73人,已持证73人,现全局执法证持证率达100%。

(二)加强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一是通过深入建筑工地、用人单位,采取执法检查与普法同步的形式,开展劳动保障进工地、进企业宣传活动5次,为群众集中答疑解惑、政策解读100余人次,印发宣传海报1000份、宣传手册1000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00份,安薪码3000个。二是以仲裁员分片负责制为依托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向企业及劳动者发放《浙江省企业用工120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便民服务卡》等资料500余份。三是围绕《社会保险法》《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开展主题日宣传1次、新媒体宣传2次、印发宣传资料5220份、公益短信5000条。四是多渠道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制定县人力社保局《提升满意度个性化宣传方案》,盯牢单位内部、用好媒体资源、结合科室职能开展多渠道宣传,切实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累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件,其中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3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件。二是严格落实全县人力社保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标准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家,对我局2022年的36件行政执法案卷(其中,行政处罚2件、行政许可34件)进行自查。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已装订的行政执法案卷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不存在不合格案卷。四是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执法程序,对社会保险科提交的《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缙云县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等1个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及时通过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向司法局备案。五是专门配备了2名法制工作人员并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全部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均由法治审核后出具,褚晓兵律师全年接受并答复我局各业务科室(单位)法律事务咨询30余次,2022年我局共有行政争议案件5件,其中,行政诉讼2件(1件提交答辩状前当事人已撤诉,1件维持),行政复议3件(2件当事人已撤回,1件维持)。六是完成对全部440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体检工作,做好部级和省级薪酬调查工作,涉及15家国家级样本企业和22家省级样本企业。电子劳动合同“浙里签”应用推广上传达到1万余份,上传份数位居全市第一。同时,推进农民工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我县需采集的农民工数约为6万余人,目前完成率已达98.14%,进一步摸清我县就业底数,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已初步形成。2022年,燕京啤酒(浙江仙都)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系全市唯一。七是印发《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对各乡镇(街道)社保业务督查指导的通知》文件,成立检查组,通过查看台账、现场询问、电话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于8月15—25日对下放到乡镇(街道)办理的业务(如社会保障卡业务、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参保登记、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等业务)督查指导。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托数字化改革和县“暖心工程”积极探索创新,创新推出点工考勤每天核对、包工工程量每周核对制度,劳务班组长备案制度,“安薪”联络员制度和“企薪码”。7月26日,国务院检查组对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了新碧富民安居项目和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目前考核结果尚未公布。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我县在迎“国考”中未扣分,在全省抽到的6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二是从8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暨根治欠薪秋季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用人单位158家,其中建筑企业45家,加工制造业57家,其他用人单位56家,涉及职工5491人;排查隐患企业53家,共帮助468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97余万元;处理110应急联动案件5件。三是从11月15日起,为全面推进元旦、春节期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12月5日起,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有关部门单位抽调执法人员,专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18个乡镇(街道)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排查。冬季专项行动以来,共受理欠薪案件274件,涉及人数1008人,涉及金额1233万元。处理110应急联动案件8起,联合公安机关打击了1起以极端方式讨薪事件,行政拘留1人。四是始终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原则,做到预防与调处并重,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调处力度。2022年,劳动仲裁院共收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15件(其中,仲裁立案处理356件、网络调解48件、不予受理11件)。期末尚有立案未结案件7件,仲裁结案率98.1%,无超期案件。截至目前,共作出裁决17件(其中一裁终局11件),其余案件均以调解或经协调撤诉结案,仲裁调解率95.2%,仲裁终结率98.3%。主要处理工伤赔偿争议案件200件,劳动报酬争议案件108件,两倍工资争议案件14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30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512余万元。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积极主动推广运用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处理案件。2022年,共有178件仲裁案件经网络平台进行办理,网络办案率达到55.9%。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拓宽送达途径,普通工伤案件《认定工伤决定书》,采取EMS邮寄方式送达。规范现场领取标准,现场领取必须为受伤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如受伤职工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领取,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取人需提供受伤职工本人提供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到场领取,可授权单位经办人代为领取,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提供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点对点联系,做好沟通,视情况采用EMS邮寄或现场领取等方式分批及时送达。针对个人申请案件和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及时与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联系,约定时间地点当面送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局虽每年组织集中学习、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但是人力社保领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导致学用不能在短时间内有效结合,且与群众的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对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实名制现场管理问题。今年以来因实名制管理问题而产生的劳资纠纷还时有发生,某些施工现场未实行全封闭管理,项目考勤资料与智慧工地系统的考勤不匹配,人员进出随意,存在农民工漏打卡现象,导致出现农民工工资少发、漏发,考勤纠纷等问题。

(三)个人所得税避税问题。目前发现仍存在建筑工程项目为规避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金额控制在5000-8000元之间,未能严格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培训、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系统性培训,锻造出更多适应新时期人社工作的专业人才,为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二)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工作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合力。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畅通欠薪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恶意欠薪”“虚假讨薪”等违法案件从重从快办理,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纠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

(三) 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单位)在普法中的责任。在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增强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强化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形成依法维权良好氛围。

(四)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根据《缙云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落实劳动监察的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配合做好业务培训、完善划转事项执法案例、健全执法流程图、编制“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等工作,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五)全面巩固“缙云无欠薪”创建成果。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继续对标浙江省“无欠薪”县(市、区)考核标准,补齐各项工作短板,积极健全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常态长效化,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其它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其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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