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县办的 统筹协调下,严格履职尽责取得了工作进展。现将一年工作总结 如下: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紧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我们以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为契机,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在第一责任人的带领 下,局党组中心组加强了法治建设的学习,并先后多次召开党组 会议,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和案件相关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置、 执法区域建设等工作,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创建。
对照法治政府创建指标和要求,按时报送创建资料。按照《市 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工》,完成我局 32 项指标的 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提供。为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 核查迎评,将涉及我局到的 20 项责任指标分解到岗到人,承担好 创建工作职责,确保以最佳状态做好迎评准备。坚持边创建边整 改,督导检查行政执法依据、处罚信息等公开公示和落实情况, 结合法治丽水建设考核交办单等问题,及时完成各项整改。
(二)梳理、衔接执法证件。
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大综合 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需求,2022 年,我局新增事业编制人 员执法 证 32 本, 其他 人员 新申 领 1 本, 调离 1 本, 注销 6 本, 跨区换证 4 本。我局应持证人数 187 人,实际持证人数 179 人, 持证率 96%,未取得执法证 8 人为今年新录用公务员及工勤人员。
(三)明确裁量基准,促进合理量罚。
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浙江省市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从案件的事 实、证据、定性、适用法律、程序等方面进行把关,严格按照总 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省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 行使 的指 导意见》《浙江省药品 监管行 政处 罚裁 量适用 规则 (试行)》规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提出核审意见,对于不符合 规范要求的案件不予通过核审。2022 年共计核审案件 386 件,退 回补正、修改 273 件。核稿处罚决定书 376 份,要求修改 179 份。
二、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规定(试行)》,综合我局各类规划、政策文件、重大项目的计划安排,参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规定的事项范围,编制发布我局《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2022年4月25日,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印发《缙云县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后期通过政府门户公开网公开并通过缙云法务码备案。
(二)加强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建设。
聘请杨小峰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使我局获得专业法 律咨询服务常态化,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举报投诉线索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书》5 份,多次参与行政执法和监管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并协助我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重要 作用。我局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公职律师申请工作,我局现有2名公职律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 4 人。我局继续高度重视推进公职律师团体构建,全力打造市场监管“法制”铁军。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市场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根据《行政处罚法》修订情况进一步优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细化完善从轻减轻处罚适用情形等行政处罚裁量相关规则。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电子数据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完善证据材料。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全部附光盘,包括不予行政处罚案件 26 件。
四、结合省市局、司法、纪委案卷评查,全面铺开案件自查。 2022 年,省市局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司法局、纪
委分别对我局不同时期案卷开展专项督查。我局以此为契机,积 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现场评查活动,抽取行政执法队、各基 层所(分局)共 6 名执法干部随机分成 3 组,对非所属办案机构 2020 至 2021 年共计 676 个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现场评查,共查找共性问题 9 个大点,个性问题 57 个。同时,针对省市局案 卷评查结果通报及司法纪委专项督查反馈,我局第一时间召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报问题剖析整改会,整理典型问题清单进行逐一讲解。2022 年,我局共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4次,对案卷评 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并在夜学中予以讲解、指导规范。
五、化解行政纠纷,减少复议诉讼。
坚持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减少行政复议、诉讼,充分发挥法 制参与在化解行政纠纷、减少行政争议方面的专业特长,实现全 年无败诉。
2022年我局被复议 52 件,获维持 24 件,驳回复议请求 4 件, 撤回申请终止 6 件,正在审理中 18 件。案件比 2021 年增长 270%。案件数量虽然增长较快,但是我局认真做好答复工作的同时,积极与行政复议局进行协调、沟通,并且根据行政复议情况,加强对各基层所应对案件办理、职业投诉举报处理的指导。2022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无败诉。
六、内外协同发力,普法宣传扩面增效
(一) 强练内功,提升内部学习力。按时按质开展总局网络 学院的网络学习培训和全局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系统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学法考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夯实基础“学一学”,检验提升“练一练“,巩固成果“考一考”。六个月以来已组织开展六部公共法以及六部专业法的学习和练习,完成六月公共法及九月份专业法的考试,确保学习率、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 100%。针对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缙云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事宜,结合案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我局相关执法办案人员,开展执法实务培训 4 期。
我局经全面 调 研与 讨 论后 ,制 订 2022 年 度《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法用法培训计划》,以夜学为基础,结合培训会、案例交流会、执法法规业务群探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夜学中,不定时由科室业务精干开展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经验分享、以案例说法等形式,深入讲解日常监管中的重点难点,努力实现 1+1+1>3 监督执法效果。今年,我局共开展以案释法集中学习 5 次。
(二)对外发布,提升执法影响力
年初,我局同时获得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 2016-2020 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表彰及浙江 省 市 场 监 管 系统 2016-2020 年 度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表 现 突 出 单 位 表扬。我局以“七五”普法取得的良好成绩为基础,以“八五”普法的实施为契机,通过编印资料、宣传栏、等传统模式,结合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方式,面向辖区社会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一是突出宣传重点。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价格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注重以案释法。坚持把普法融入到疫情防控执法过程中,做好制假售假、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案件的以案释法工作。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着重加强对农贸市场、药店、餐饮等重点场所的法治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疫情防控的法律政策措施。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我们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开展市场监管 工作,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 化执法监督。
一、继续推进法制的宣传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你点我检” 消费体验活动等,积极宣传新法律法规。
二是创新载体,构建普法宣传的特色阵地。在内网上及时更新法制园地、食品安全、学习培训、专题教育等特色栏目内容。在系统内营造良好的网络普法氛围;同时加强局外网、微信平台,及时掌握社会热点问题,实现与办事群众的良性互动。
三是加强以案释法力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普 法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程度作为当事人 整改的一项措施。案件办理结束后,通过对案件的剖析及相关法 律的宣传,对相关行业进行一次普法教育,教育与震慑同步推进。
二、继续推进全局法规工作和队伍建设。
根据全局人员调整情况和知识结构,继续抓好政策法规工作 人员的培训、交流工作,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和工作水平。在此之外,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员的作用,通过平时 的案例讨论、见解分享、案件评查,逐步培养案件审核后备人员。
三、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 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加强对总局及省局的裁量指导意见的学习与应用,要求对每个案件的裁量要做到有理有据并且充分,减少执法风险。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以自我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 开展以案卷质量、行政处罚为重点的执法检查。2023 年,我局将 继续开展常态化案卷评查,将案卷评查作为平时对案件质量提升 的一个重要手段,评查后加强对问题的通报,要求各机构整改到 位,杜绝类似问题的不断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培训、考试工作。把全员集中业务 培训及部分人员的针对性培训相结合,以理论培训及实务培训并 重,以学习与考试兼顾的形式提升执法业务。明年,我局将邀请 司法局相关科室对我局的执法业务进行指导,对经常出现的问题 进行讲解授课。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