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行政村:
为全面落实我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和《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食药安委〔2022〕7号)精神,结合东方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健全“两员”机制和常态化管理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按照“今年打基础,明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总体要求,达到以下目标:
——2022年底前,初步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各级包保干部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1次督导。
——2023年底,“三清单一承诺”覆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包保干部按要求实现全覆盖督导。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2024年底,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两个责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建寿 镇党委书记
陈大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伟秋 镇人大主席
李军进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洪等锋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卢熠俊 常务副镇长
刘海兵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慧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武强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樊劲松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钭朝晖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贾理祥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美华 镇人大副主席
麻勇林 副镇长
黄 杰 副镇长
徐 坚 副镇长
金李俊 市场监管局东方所所长
成 员:赵敏杰、杨妙凤、王秋灵、潜信光,潜信光任联络员。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层级标准
建立乡、村三层包保干部,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C、D级,实行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食品安全包保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辖区内所有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 500 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以及承担村级事务管理的其他人员,包保辖区内所有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各地可根据各级干部数量情况,通过合理调整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如:提级包保)、适当扩大包保干部范围(如: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扩大),科学确定包保比例,防止包保任务畸轻畸重。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三张清单
1.建立责任清单。根据层级标准,结合各地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及党委政府工作联系制度、网格分工等,确定包保对应关系,建立包保主体台账、包保干部名单和包保责任清单。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食品工业园、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分片包保。
2.建立任务清单。各地按照“食安委发〔2022〕7 号”文件要求,建立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任务清单,各级包保干部对照任务清单和包保对象风险等级,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督导。对分片包保的区域,可实行集中督导。对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多种方式开展督导。
3.建立督查清单。各地按照“食安委发〔2022〕7 号”文件要求,建立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督查清单,组建工作督查组,按照分级督查、下督一级的原则实施督导,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二)健全两项机制
1.推动企业建立“两员”制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规定》有关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要求。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推动企业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
2.推动企业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允许按日、周、月方式划分的企业,指导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对应建立班次管控、双日排查、双周调度等类似制度,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将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和定期调度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签订一份承诺
实施签订承诺书制度,各级包保干部与本级食药安委主要负责人、村(社)“两委”主要负责人在线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生成数字版承诺书。
(四)强化一项应用
全面落实省食品安全责任履行数字化场景应用,按照省食药安委部署要求,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清单及数据,运用数字化、清单化、项目化手段,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基层食安办专管员、网格员、协管员力量,发挥“数字化+网格化”“专业化+社会化”优势开展包保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1月10日前)。根据省市食药安委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制定“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领导小组,组建实体化运行工作专班,对“两个责任”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前)。县乡食药安办要细化包保主体分级标准,11月15日前,确定包保对应关系,建立包保责任清单,报同级食药安委审定(村级报乡级食药安委审定),确保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11月25日前,线上完成《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签订,所有包保干部对包保对象按要求完成一次督导。同时,全面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两员制度”和常态化管理,分别于11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实现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配尽配。
(三)常态管理。各地要动态掌握、及时调整包保主体情况,包保责任如因干部人事调整需要调整包保干部的,在20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如因企业主体新增、注销、规模变动等原因调整包保对象的,在30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县食药安办对“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实行定期“线上+线下”督查制度,每月度对落实进度和工作实效进行晾晒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落实“两个责任”各项措施逐项分解、逐一落实到最小单元。党委部门要把食品安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平安建设、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政府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纳入行业领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出台支持政策和举措。
(二)加强学习,严肃纪律。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要审慎把握工作要求和时限,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开展督导,尽量不干涉企业管理、不增加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遵守廉政纪律;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三)加强考评,力求实效。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适当加分鼓励;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对履责不当或对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东方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2.东方镇村级干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
3.东方镇本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
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