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缙云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水质状况报告 (2023年3季度)
索引号: 757089545/2023-97691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3-10-16 15:06:23

缙云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水质状况报

20233季度)

 一、监测情况

(一)水源地简介: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缙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缙云县城自来水厂)以瓯江支流好溪地表水为水源,供水规模为5m3/d。根据2015年新修编的《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下洋拦水坝双潭堰拦水坝的河段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水域,河段长度2.4km,水质目标II类;前湖大桥下洋拦水坝划分为二级保护区水域,河段长度2.2km,水质目标2、潜明水库,水质目标Ⅲ类。

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新碧街道满足规模的有2个点位,壶镇镇、新建镇和前路乡3个乡镇分别1个点位,共5个千吨万人水源地。

(二)监测点位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在县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进行采样;潜明水库库区。

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金刚寺水库、碧川水库、壶镇自来水厂水源地、白马水库、洪坑岭水库。

(三)监测项目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

(四)监测频次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表2项目每月一次,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每季度一次。

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每季度一次。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季度监测三个月全部达标,达标率100%季度实际取水量475.02万吨,达标水475.02万吨,水量达标率占100(详见附表)

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5个监测点位均达标(详见附表)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20233季度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

类型

月份

当月取水量(万吨)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新水厂取水点

河流型

7

0

达标

-

8

0

达标

-

9

0

达标

-

潜明水库

湖库型

7

148.82

达标

-

8

155.79

达标

-

9

170.41

达标

-

 

饮用水2023-07至2023-09单月水质评价数据表.xls农村村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统计表-填报模板.xlsx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