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要求,县建设局于2023年10月30日组织开展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检查行动,对东方镇、舒洪镇、大源镇、壶镇镇、新碧街道等地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将此次行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壶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良好,管理较规范,出水水质稳定达标。4个建制镇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由第三方运维管理后,水质达标,基本符合管理要求。年中考核均达标。
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
1.设备房外调节池3个观察井无防坠网
2.进出水口标志标线不清晰或破损,警示牌缺少。
3.电表箱无法关闭,存在安全隐患,
三、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
1.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控氮数值异常,进水为中控量程与现场仪表不一致;进水总磷总氮分析仪表显示器损坏;砂水分离器为角龙螺旋器故障。
2.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部分安全标识脱落,存在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配合乡镇街道严格执行污水零直排工作,做好雨、污分流措施,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2.做好第二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
3.督促第三方运维企业做好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
4.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三级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建立分管领导、干部、管理员“三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