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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72/2023-98434     发布机构: 缙云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11-14 09:57:42

各学校,有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要求,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已取得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缙云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缙云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符合我县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缙云县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我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缙云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缙云县教育局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丽水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经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操作办法请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缙云县教育局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2日~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请各申请人员(包括市教育局委托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现场确认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7:30准时到缙云县中医院体检,空腹,随身携带身份证、与网报同底二寸照片1张(张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表格现场向医院领取,幼儿教师资格体检表与其他教师资格体检表不一样,请注意区分。

(三)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包括市教育局委托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现场确认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班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到缙云县五云街道问渔东路99号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缙云县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网报同底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学段);

6.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证明;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五、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请各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深入了解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各单位或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8-3140612。

  

 附件:1.丽水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的公告.docx

   

  缙云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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