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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3-98513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3-11-15 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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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缙云县中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金属标牌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缙云经济开发区上应路10号新元五金小微园20幢501室缙云县中鸾工贸有限公司缙云县中鸾工贸有限公司购买丽水上元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 10 号新元五金小微园 20 幢 501 室 实施“缙云县中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平方米金属标牌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3 万平方米金属标牌的生产能力。/废气:项目在铝板材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过,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因为粒径较大其比重相对较大,在车间内快速沉降,采用无组织排放;项目在 UV 打印过程中需使用油墨,会有打印废气产生,企业在在 UV打印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在喷漆烘干过程中会产生涂装废气,喷漆废气水帘去除漆雾后再经水喷淋+除湿装置+活性炭吸附后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换热器+活性炭吸附后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DA003)。 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两股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南溪。 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委托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堆放场地依托新元五金小微园园区,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气:项目在铝板材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过,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因为粒径较大其比重相对较大,在车间内快速沉降,采用无组织排放;项目在 UV 打印过程中需使用油墨,会有打印废气产生,企业在在 UV打印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在喷漆烘干过程中会产生涂装废气,喷漆废气水帘去除漆雾后再经水喷淋+除湿装置+活性炭吸附后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换热器+活性炭吸附后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DA003)。 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两股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南溪。 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委托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堆放场地依托新元五金小微园园区,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11-15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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