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2023-2024年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2023-2024年度)
为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森林生态安全,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精神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缙云县位于浙江省南部腹地、中南部丘陵山区,丽水市东北部,全县现有林地面积158.56万亩,森林面积175.64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98.59万亩,森林覆盖率78.36%,活立木蓄积量816.84万立方米。全县涉松林面积121.79万亩,占全县森林面积的69.3%。松树是我县森林资源的主要树种,是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主要风景资源,在水土保持、森林景观、生态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我县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共涉及18个乡镇(街道)和2个国有林场,属重型疫区县。根据2023年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无人机普查结果,目前,全县疫情发生总面积42.29万亩(比2022年度下降18.58%),枯死松树6.78万株(比2022年度下降35.09%),涉及16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共212个行政村(林区)、3794个小班。通过连续多年的防治,虽然疫情趋于稳定,但因全县松林面积广、体量大,我县东部乡镇存在疫情输入风险,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目标与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打孔注药保护为辅助的防治思路,锚定“逐步压缩、重点拔除、全面控制”总目标,在更严要求更高标准上遏制松材线虫病危害。按照“分类管理、限时清零”和“全面清、及时清、清彻底”的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创新机制、强化支撑,努力提高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疫情发生面积、病枯死松树数量“双下降”,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为加快开创共同富裕现代化美好缙云提供绿色生态保障。 (二)防治目标 通过全面的防治工作,力争实现2024年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比2023年下降15%以上,病枯死松树下降30%以上,力争2024年拔除两个乡镇级疫点。 (三)防治任务 全面开展病枯死松木清理除治工作,确保疫木清理到位。及时组织实施松树药物注干防治工作,确保重点保护松林防治有效。科学组织药物喷杀控治工作,确保轻型疫区控治有力。开展重点生态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清零行动”,力争实现重点生态区率先无疫情。严格疫木及其松科制品监管工作,确保无害化处置到位。通过集中除治,到2024年3月底前,完成防治面积42.29万亩,无害化处理疫木6.78万株(具体任务见附件1),并通过“即现即清”等手段,全面完成年度除治任务。 (三)时间节点 2023年9月-10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无人机全域普查;2023年10月-2024年3月开展集中清理,其中2023年底前完成窗口区清理,2024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全域清理,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疫情清零;2024年4月份开展防治质量验收及“回头看”整改;2024年5月-9月开展“即现即清”清理。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1.按发生程度划分 根据疫情发生程度,划分为重型、中型、轻型疫情区。 (1)重型疫情区。疫情发生面积占松林面积60%以上,或秋普枯死树数量0.5万株以上的乡镇(街道)、林场。包括壶镇镇、大源镇2个乡镇,疫情面积14.4万亩。 (2)中型疫情区。疫情发生面积占松林面积30-60%,且秋普枯死树数量0.2-0.5万株之间的乡镇(街道)。包括东渡镇、东方镇、三溪乡、双溪口乡、溶江乡、七里乡等6个乡镇(街道),疫情面积14.56万亩。 (3)轻型疫情区。疫情发生面积占松林面积30%以下,或秋普枯死树数量0.2万株以下的乡镇(街道)、林场。包括五云街道、仙都街道、新碧街道、新建镇、舒洪镇、大洋镇、胡源乡、方溪乡、县林场、括苍山林场等10个乡镇(街道)、林场,疫情面积13.33万亩。 (4)拔除疫点目标区。2023年秋季普查结果前路乡、石笕乡实现首次秋普无疫情,力争2024年再次实现无疫情,设为拔除疫点目标区。 2.按除治优先等级划分 根据疫情除治时间安排顺序,划分为窗口区和非窗口区。 (1)窗口区。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涉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沿第一视线内发生疫情的松林小班、风景区域内发生疫情的松林小班、城镇建成区周围第一视线内发生疫情的松林小班,涉及822个小班,面积9.0746万亩。 (2)非窗口区。除窗口区外其它区域发生疫情的松林小班,涉及2972个小班,面积33.2202万亩。 3.按除治难度划分 根据各乡镇(街道)、林场疫情发生小班的地理分布,划分为高难度区域和低难度区域。 (1)高难度区域。指发生小班位于高山远山、无林间道路通行、下山距离超过2千米的区域。 (2)低难度区域。全县发生区除高难度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 每年春秋两季对全县121.79万亩松林开展全面普查。 (1)秋季疫情普查。按照省“数字森防”规范标准要求,采取无人机全域普查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对全县所有松林小班实行全域飞行普查。普查结果及时上传至“数字森防”平台。 (2)春季疫情普查。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开展人工普查,查清全县发生疫情松林的小班地点、发生面积、病枯死木数量、危害程度、林内松褐天牛分布密度等。数据统计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为单位,汇总上报县林业局森防站。 (3)常年疫情监测。全县成立295人的疫情监测队,实行疫情网格化监测管理。设立监测点331个,分布18个乡镇(街道)和2个国有林场。监测周期为每2月测报一次,确保有害生物源发现及时、处置及时。 2.疫木除治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专业采伐队,对本辖区内病枯死松木实施全面采伐和彻底清理。全县各乡镇(街道)组建的清理采伐队伍,上报至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实行登记。采伐清理标准依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执行。 (1)集中清理。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为集中清理阶段,2024年4月为全面验收及“回头看”整改阶段。集中清理方式实行边采伐、边清理,先窗口区域、后非窗口区域,先疫情边界区、后疫情核心区,将枯死疫木全株采伐清理下山。严格落实“数字森防”管理平台数据上传的相关规定,对清理的每株疫木做到按实按规上传照片等数据。严格按照“510”清理质量标准,遗留伐桩高度不超过5㎝,1㎝以上松枝桠全部清理干净。松疫木与松枝桠必须全部同步清理下山,并专车运送至疫木定点除治厂进行处置。不得将霉烂的枯死松木和非松木混入计重。各采伐队清理下山的疫木枝桠总重量必须达到疫木总重量的18%以上。 (2)即现即清。2024年5月-9月为即现即清阶段。在全面集中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清、常年清、清彻底”的防治要求,对发现零星死亡或零星出现松材线虫病感染症状的松树,采取“即现即清”。即现即清的规范标准和数据上传等与集中清理相统一。前路乡、石笕乡等拔除疫点目标区要全方位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监测,巩固疫情防治成果。 (3)高难度区域清理。针对清理难度大、疫木下山困难的高山远山等高难度区域疫木,可采用架钢丝索道、盖钢丝网罩等疫木清理方式。由专业采伐队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制定清理方案,报县林业局,并经现场勘查确定后方可进行。对于人力运输困难的山场鼓励使用骡队驼运的方式进行疫木运送下山。 (4)古松树等零星高难度疫木清理。针对枯死古松树和少数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需要机械帮助的枯死松木,由乡镇(街道)制定一树一策清理方案,提出申请报县林业局审批同意后进行清理。枯死古松树须按照古树名木审批程序申报,经审批后方可清理。 3.疫木处置 清理采伐的疫木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的规定进行处置。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集中清理阶段的疫木统一采取进入疫木定点企业旋切+粉碎处置方式(特定区域采取钢丝网罩处理);即现即清阶段的疫木采取就近粉碎处置方式。疫木定点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实行标准化处置。 4.药物注干预防 对疫区内重点保护松树实施药物注干保护性防治。防治对象为各乡镇(街道)村庄的古松树,水口风景松树,城乡公园松树,国省道及河道沿岸的防护松树,仙都风景区和黄龙城市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内核心区松树和标志性松树,实施林相改造后培育的松树等。实施时间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采购注干剂约10万支,委托专业公司进行作业,保护数量约3万株,注干过程中由第三方监理进行跟踪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松褐天牛防治 对各乡镇(街道)虫口密度高的疫情区松木林、与周边县市交界区域、风景区区域等采取喷洒噻虫啉药剂防治松褐天牛成虫。实施时间为2023年5-7月,防治面积约1万亩。 6.松林主动改造 按照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规划,2023-2024年度全县实施健康森林建设10.29万亩,其中松林主动改造1.22万亩,全力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 (三)疫木检疫监管 1.监管队伍 (1)县林业局通过数字化监控、第三方进驻监管等方式,对疫木定点企业生产、安全利用疫木等情况进行监管。 (2)各乡镇(街道)成立监管小组,成员由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乡村干部组成,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清理质量监督、防治初验等工作。 (3)驻村干部、村双委人员、专兼职护林员等对清理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并及时制止村民私自上山砍伐疫木、房前屋后堆放疫木、阻碍采伐队清理及哄抢疫木等违法行为。 (4)林业中心站加强辖区内松材线虫病清理除治和木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及时移交使用松木疫木违法线索。 (5)建立“林长+检察长”多部门联合督导机制。坚持协同联动,相互配合。加强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发挥好检察机关、林业主管部门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及时跟进行政机关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增强监督实效。 2.监管措施 (1)疫木源头监管。认真执行疫区管理制度,对疫木实行全程监管,切断疫情人为传播途径。除疫木定点企业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山场疫木管控责任,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收缴房前屋后存放的松疫木、松柴爿,严防疫木流失。 (2)疫木运输监管。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专业采伐队清理下山的疫木,凭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核发的《疫木运输专用牌》标志,专车专人运送到疫木定点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对群众私留、私运疫木行为进行宣传引导和处置。县林业管理中心、各林业中心站加强道路运输巡查,及时移交非法运输疫木案件线索。 (3)疫木安全利用监管。疫木定点企业,负责全县清理下山疫木的无害化处置工作。疫木定点企业应建立完整的疫木购销、加工台账,在安全期内按照规定完成疫木处置,处置方式为旋切和粉碎(削片)两种。疫木定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过磅系统并与森防站联网,利用大数据手段对厂区实行闭环监管。2024年4月30日前将集中除治的进厂疫木无害化处置完毕,5-9月份对“即现即清”清理下山的疫木实行即时粉碎处理。县林业局委托第三方在每家企业派驻监管员,负责疫木收购过磅、除害处置等全流程监管,及时处置病枯死松树树干中混入病枯死松树枝桠、霉烂树、活松树、其它树种等混装行为,严格保证病枯死松树枝桠占比。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处置进度实行全县统一调配收购,确保按时完成处置任务。 3.检疫执法 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整治、协作办案等合作机制,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组织林业、综合执法、公安、乡镇等对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依法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电力、通讯、建筑、交通等施工领域中涉松行为开展检疫执法检查。 (四)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管理。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文件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采伐审批、疫木清理、处置利用、检疫检查、现场监管、涉疫情案件查处情况等资料; 3.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防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防治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的要求,落实“510”除治标准,清理山场所有疫木树干、枝桠同步清理下山且枝桠占比不低于18%,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并实行动态清零,发现疫木及时清理。 (二)防治质量监管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清理进度、防治质量、数据上传等实行全程全方位监理,分乡镇(街道)、行政村、发生小班、除治小班等详细记录清理情况,每周出具监理报告,并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向全县通报。对清理进度缓慢、上传数据异常等乡镇(街道),及时进行预警。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坚决贯彻落实防治质量属地监管职责,统筹推进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监管小组对辖区内的清理采伐进度、清理质量、跟踪验收等防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管。各林业中心站配合乡镇(街道)做好辖区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除治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工作。将乡镇(街道)对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各驻村干部、村委负责人和基层护林员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配合专业采伐队开展清理采伐工作,护林员要做好松材线虫病调查、监测、防控工作,护林员绩效考评办法参照缙林生〔2022〕3号《关于加强护林员巡查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防治验收 根据疫情发生和防治的具体情况,防治验收分为山场跟踪验收和整体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山场跟踪验收 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再继续一片”的原则,由专业采伐队向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监管小组对完成清理的山场逐个小班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采伐队整改后再进行验收认可。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每周将除治完成情况和验收情况上报至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小班内病枯死松木清理是否彻底,伐桩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枝桠是否全部同步下山、占比是否达到18%以上等。具体标准:按“510”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小班,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如仍达不到标准的,扣除专业采伐队相应质量保证金。 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上报除治和验收完成情况指派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三方监理报告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清理进度、清理质量、数字森防上传率、枝桠占比等情况进行每周排名。对各采伐队的清理数量、数字森防数量、枝桠占比等情况进行日通报周排名,对周排名靠后的清理队伍实行红黄牌警示制,并采取加大检查密度等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和质量检查。 2.整体验收 由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在乡镇(街道)100%跟踪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验收单位通过无人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完成除治的小班开展抽样验收,根据各乡镇除治面积和小班个数比例进行抽样,抽样小班和抽样面积达到除治小班20%以上。验收内容包括病枯死木采伐清理洁净情况、枝桠占比情况、伐桩处理情况,以及村庄群众房前屋后存放使用疫木情况等。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不达标的乡镇(街道),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如仍达不到标准的,判定为整体验收不合格,相应核减乡镇(街道)绩效资金,并在松材线虫病年度考核中扣减分值。验收和整改工作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在2024年12月前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浙江省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实施方案》(2022版)的要求进行打孔注药验收。 (四)绩效评价 由县防指组织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除治整体情况、质量监理验收结果等进行绩效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另行制定。绩效评定结果与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松材线虫病除治资金奖励挂钩。 五、经费预算 (一)防治费用 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约2230万元。其中疫木清理经费1620万元,综合防治经费240万元,疫情普查、质量监理验收、检疫执法宣传等其他经费370万元。 (二)经费来源 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县财政预算资金等。 (三)补助标准 1.疫木清理补助 (一)按照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采伐队下山运送至疫木定点企业过磅的疫木数量结算,确定为520元/吨(不区分树干、枝桠);采用钢丝网罩的补助标准:按照乡镇(街道)和第三方监管机构鉴定最终鉴定疫木数量结算,确定为280元/吨。 2.县级重点难点应急处置费用 针对清理难度极高的特殊点位、县级整治重点难点区域、松科名木古树等需要特殊处理的区域,由所属乡镇(街道)制定一树一策实施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县财政局等研究确定具体补助数,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3.定点企业收购标准 结合我县实际,确定疫木定点企业疫木收购价不低于400元/吨。疫木定点企业按照就近原则收购疫木。为确保疫木收购、无害化处置的规范性,各定点企业按照生产能力确定收购计划。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林长制”为主抓手,强化县、乡、村、山四级林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成立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县府办分管负责人、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全面负责组织松材线虫病除治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有害生物防控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二)强化机制保障 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书》,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考核分值占森林缙云考核分值的50%。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对各乡镇(街道)松材线虫病防治进度情况进行周排名。2024年2月至4月底,组织开展“我点你清”活动和“回头看”活动,实行周排名、月通报,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定专人及时报送疫情发生情况、疫木清理进度、组织自验进度等。实行清理进度周报制,每周四将清理进度上报至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优化疫木清理采伐审批流程。根据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的相关规定,鉴于疫情除治工作时间的紧迫性,可在清理过程中以乡镇(街道)、行政村为单位申请审批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许可,其采伐指标在采伐限额内予以优先安排。 (三)强化资金保障 县财政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积极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争取防治资金支持。防治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县防治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根据相关规定将防控经费下达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 (四)强化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各类途径,组织开展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单、宣传车巡宣、护林员巡查喊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防治氛围。 (五)强化技术保障 不定期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村干部、护林员、专业采伐队员、药物防治队员、定点除治企业等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县林业局专门成立技术服务小组,深入各乡镇(街道)除治山场进行技术指导。 本《方案》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14日参照执行。
附件: 1.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分解表(2023-2024年度) 2.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度表(2023-2024年度) 3.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2023-2024年度) 4.缙云县2023年秋季松材线虫病发生示意图 5.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示意图(2023-2024年度)
附件1 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分解表(2023-2024年度) 序号 | 乡镇 (街道) | 松林面积(万亩) | 疫情行政村数(个) | 发生小班数(个) | 疫情面积(万亩) | 病枯死木株树(株) | 1 | 五云街道 | 4.3140 | 22 | 229 | 1.9581 | 1710 | 2 | 仙都街道 | 3.7120 | 7 | 110 | 1.5980 | 1250 | 3 | 新碧街道 | 2.8930 | 6 | 51 | 0.7053 | 597 | 4 | 壶镇镇 | 15.9230 | 38 | 830 | 9.5096 | 19768 | 5 | 新建镇 | 10.2094 | 19 | 234 | 2.8055 | 1850 | 6 | 东渡镇 | 8.6998 | 20 | 394 | 3.9187 | 4950 | 7 | 舒洪镇 | 5.1818 | 6 | 157 | 1.9311 | 1977 | 8 | 东方镇 | 6.1581 | 12 | 255 | 3.4896 | 3375 | 9 | 大洋镇 | 18.6850 | 5 | 37 | 0.8052 | 1040 | 10 | 大源镇 | 7.4311 | 16 | 494 | 4.8858 | 14545 | 11 | 前路乡 | 2.1684 | 0 | 0 | 0 | 0 | 12 | 三溪乡 | 3.3513 | 3 | 51 | 0.6921 | 2266 | 13 | 双溪口乡 | 2.5195 | 8 | 121 | 1.2254 | 4989 | 14 | 溶江乡 | 4.1367 | 11 | 219 | 2.2707 | 2436 | 15 | 胡源乡 | 3.7961 | 7 | 117 | 1.3205 | 1760 | 16 | 石笕乡 | 4.7279 | 0 | 0 | 0 | 0 | 17 | 方溪乡 | 3.1762 | 5 | 106 | 1.3455 | 1652 | 18 | 七里乡 | 4.9924 | 15 | 280 | 2.9694 | 2555 | 19 | 县林场 | 7.1569 | 2 | 4 | 0.0656 | 28 | 20 | 括苍山林场 | 2.5316 | 10 | 105 | 0.7988 | 1023 | 合 计 | 121.7893 | 212 | 3794 | 42.29 | 67771 |
附件2 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度表(2023-2024年度) 单位:个、亩 序 号 | 乡镇 (街道) | 行政村 | 小班数 | 面积合计 | 除治区域 | 除治完成时间 | 1 | 五云 | 白岩村5,船埠头村1,丹阳村1,杜桥村11,古塘下村10,官店村10,浣花溪村6,建设村12,名山村40,三里街村6,双龙村10,水南村7,五都村38,西寮村2,下双龙村3,雅施村8,洋岙村18,洋潭头村2,镇东村5,中心村2,周村村25,状元村7 | 229 | 19581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2 | 仙都 | 鼎湖村15,前湖村17,塘后村16,田村村13,铁城村20,下洋村8,仙源村21 | 110 | 15980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3 | 新碧 | 黄碧虞村5,新南村8,宅基村9,新康村5,姓尚村2 | 29 | 4161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黄碧虞村11,三都村1,新康村9,新南村8 | 22 | 2892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4 | 壶镇 | 括苍村4,姓汪村1,宫前村22,双丰村5,和联村6,龙川村20,北山村6,和睦村6,下潜村1,潜明村12,李坑口村5,潜陈村4,松岩村3,金村村4,心畈村6,双溪村6,杨桥头村3,左库村6,金竹村2 | 122 | 16095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八桥村27,白竹村33,北山村46,苍山村9,苍源村,38,赤羊村19,宫前村32,和联村1,和美村19,和睦村7,胡宅口村5,金竹村61,括苍村56,李坑口村7,龙川村45,龙溪村12,陇东村1,潜陈村6,潜明村14,山河村2,上东岸村6,沈宅村2,双丰村7,双溪村6,松岩村13,唐市村68,桃源村11,团结村1,西施村31,下潜村3,心畈村1,姓汪村2,岩背村4,岩下村14,杨桥头村7,旸村村78,左库村30 | 708 | 79001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5 | 新建 | 洋山村1,新合村1,和源村3,新湖村4,河阳村2,笕川村7,溪南村2,杨公桥村10,溪东村11 | 41 | 5860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八甸村17,丹址村33,和源村5,河阳村1,宏坦村5,笕川村2,茭岭村15,凝碧村22,七甸村5,溪东村26,溪南村3,新湖村1,新联村20,新长川村4,杨公桥村27,鱼川村3,周岭村4 | 193 | 22195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6 | 东渡 | 东溪村8,黄山脚村1,株树村3,长坑村8,雅村村10,东渡村31,雅宅村6,兆岸村3,小仙都村5,桃花岭村24,兰口村3,吴岭村1 | 103 | 9813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白龙岗村13、仓山村2、东渡村25、东溪村7、方川村24、古郑村10、黄山脚村3、兰口村3、梨仓村3、南湖村17、石松村9、桃花岭村44、天马村11、吴岭村17、小仙都村18、雅村村18、雅宅村16、长坑村9、兆岸村21、株树村21 | 291 | 29374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7 | 舒洪 | 蟠龙村2,岭口村12,舒洪村11,姓王村8 | 33 | 3915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昆洪村25,岭口村35,蟠龙村5,仁岸村29,舒洪村14,姓王村16 | 124 | 15396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8 | 东方 | 岱石村8,胪膛村8,新深渡村8,前金村2,四方村4,靖岳村4,长兰村9,横塘岸村9,马石桥村2,周升塘村1 | 55 | 6628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岱石村31,东方村8,横塘岸村26,靖岳村52,辽山村21,胪膛村25,马石桥村2,前金村9,四方村3,新深渡村13,长兰村1,周升塘村9 | 200 | 28268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9 | 大源 | 北山林场5,稠门村75,大源村83,高畈村60,联谊村19,寮车头村23,岭后村33,岭头村16,龙坑村23,庙下村17,普化寺1,吾丰村22,夏弄村10,小章村24,永安村44,越陈村37 | 494 | 48858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0 | 大洋 | 后村村8,环湖村3,南溪村3,仙谷村19,新西寮村4 | 37 | 8052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1 | 三溪 | 厚仁村14,三溪村17,三溪山村20 | 51 | 6921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2 | 双溪口 | 东里村5,南源村1,塘孔村20,双溪口村5,越王山村3 | 34 | 3409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东里村2,南源村5,上周村26,双溪口村6,塘孔村16,姓潘村20,越王山村7,周扎村5 | 87 | 8845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3 | 溶江 | 陈村村2,大雅畈村4,洪坑桥村10,花楼山村1,田洋村6,岩门村1 | 24 | 2076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大黄村11,大雅畈村1,洪坑桥村14,花楼山村32,山坑村13,石上村9,田洋村40,新西坑村25,雅江村19,岩门村31 | 195 | 20631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4 | 胡源 | 茶源村10,榧树根村2,胡村村22,蛟坑村1,上坪村17,章村村56,柘岙口9 | 117 | 13205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5 | 方溪 | 八迭岭村4,北坑村18,方溪村54,上陆村19,深坑存11 | 106 | 13455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6 | 七里 | 黄村畈村18,黄店村5,七里村7,天寿村6,万松村3,金弄村2,杜塘村1 | 42 | 3228 | 窗口区 | 12月底前 | 大岩脚村15,大园村27,杜村村54,杜塘村3,黄村畈村4,黄店村3,黄塘头村9,七里村1,天寿村14,天寿寺1,万松村54,型坑村8,周弄村7,竹余村8 | 238 | 26466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7 | 县林场 | 荷花寮林区1,岭脚林区,3 | 4 | 655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18 | 括苍山林场 | 大方田林区4,大水湖林区15,独山林区8,洪坑岭林区11,青口林区21,清塘林区7,山传林区30,十八堆林区2,五羊湾林区4,项山林区3 | 105 | 7988 | 非窗口区 | 1月底前 |
总计:窗口区822个小班,9.0746万亩;非窗口区2972个小班,33.2202万亩。
附件3 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2023-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任务量 | 单价 | 金额计 | 备注 | 1 | 疫木清理 | 集中清理 | 2.4万吨 | 520元/吨 | 1248 | 补贴 | 即现即清 | 0.6万吨 | 312 | 补贴 | 高难度清理 | 高山远山等特殊点位、重点难点及 应急区域清理 |
| 60 | 补贴 | 2 | 综合防治 | 噻虫啉 | 20吨 | 4万元 | 80 |
| 其它防治物品费用 | 钢丝网罩、诱捕器等 |
| 20 |
| 劳务费用 | 无人机及人工喷粉喷烟等 |
| 20 |
| 注干防治 | 古松及防护林保护10万瓶 | 12元/瓶 | 120 |
| 3 | 疫情普查 | 秋季普查 | 无人机全域飞行普查 | 122万亩 | 90 |
| 日常监测 | 春季普查及常年监测 | 122万亩 | 20 |
| 4 | 监理验收 | 第三方监理 验收 | 全面监理及整体抽样验收 |
| 120 |
| 5 | 绩效奖励 |
| 对乡镇(街道)防治绩效奖励 |
| 120 |
| 6 | 其他费用 | 检疫执法 | 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案件查处、鉴定等 |
| 10 |
| 宣传培训 | 开展全方位宣传,举办技术培训 |
| 10 |
|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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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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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缙云县2023年秋季松材线虫病发生示意图  附件5 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示意图(2023-2024年度)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2023-2024年度)》的通知.wps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2023-2024年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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