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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3-98547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3-11-16 1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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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浙江泓科派石雕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仿石生产线项目浙江省 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双龙村绍弄岙66、68号浙江泓科派石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双龙村绍弄岙66、68号,总用地面积约为3677.08m2,新建1幢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3829.79m2,同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库等环保设施设备;项目主要使用碎石(建筑废料、矿山尾料、石材边角料)、水泥、色粉、液压油、机油等原料;项目主要使用提升机、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搅拌机、液压成型机、高压水枪、水磨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项目主要采用破碎、筛分、搅拌、压制成型、自然养护、磨面/冲洗、切割、检验、包装等主要生产工艺;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将形成年产2万立方仿石的生产规模。/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水泥筒仓粉尘废气、破碎及筛分生产线粉尘废气、搅拌粉尘废气均分别收集后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缙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好溪。生产废水(冲洗废水等)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上清液输送至回用水池,重新回用于生产过程,压滤污泥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噪声、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加强厂区绿化等。 4、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产品、压滤污泥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相关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含油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11-16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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