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监督,促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推荐邀请,严格审核,确定了8名县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任期3年。现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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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1:缙云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选.docx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