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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丽保”开始缴费啦!
索引号: 002660504/2023-99426     发布机构: 石笕乡     发布时间: 2023-12-14 11:58:22

根据《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实施方案》(丽政办发〔2020〕80号)规定,经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度“浙丽保”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参保对象、标准和时间

1.参保对象:丽水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2.保费标准:2024年“浙丽保”保费为100元/人;

3.集中参保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20日。

保障范围

医保政策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因病施治的医保政策范围外符合“浙丽保”管理规定的合理费用。“浙丽保”清单目前覆盖基本医保范围外的720个自费药品和185个自费诊疗服务项目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

保障待遇

纳入“浙丽保”报销费用分为合规医疗费用和合理医疗费用。

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其中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1.3-1.8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20%。

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因病施治的医保政策范围外个人负担费用,包括“浙丽保”清单范围内费用、医保目录内乙类先行自付费用、超医保目录限定支付范围和超限额药品医用材料费用、50%转外自理费用。合理医疗费用0.5-1万元(含)报销20%,1-1.5万(含)报销30%,1.5-1.8万(含)报销50%。

3.合规医疗费用和合理医疗费用1.8万以上部分费用合计分段报销,实行梯次报销比例:累计20万(含)以下报销比例为75%;20-50万(含)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100万(含)部分报销比例为90%;超过100万部分报销比例为95%,上不封顶。

支付限额

上不封顶。

缴费方式

2024年“浙丽保”参保仍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渠道如下:



1

签订了代扣代缴协议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优先从医保个账中自动扣除,个账不足时可从社保卡银行账户中扣除。签订了社保卡代扣代缴协议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从社保卡银行账户中自动扣除。

2

扫码参保: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浙丽保”二维码,进入“浙丽保”参保缴费。



3

“浙里办”参保:打开“浙里办”,搜索“浙丽保”进入页面,点击“便利参保”中的扫码保、个账保、共济保、集体保、资助保,选择参保入口进行参保缴费。



4

短信参保:点击2024年度“浙丽保”参保短信中的参保链接参保缴费。


5

窗口参保:持本人社保卡到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浙丽保”专窗缴费。


6

POS机签约:持本人社保卡在农商银行移动POS机上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可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代扣代缴。



其他事宜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78-2070333。

备注: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由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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