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2526MB1848441B/2023-99773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发布机构: 缙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12-18
文号: 缙退役军人局〔2023〕1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JYD62-2023-0002
有效性: 有效
缙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缙云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5 16:46:52 文章来源: 缙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53文件,结合《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以及浙江省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缙云县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决定从202381日起,按以上文件精神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

有工作单位(含有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按2023年国家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无工作单位(含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在2022年残疾抚恤金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增加(详见附件2)。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属)定期抚恤金

2022年三属抚恤金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835元、2602元、2356元。烈士遗属按每人每50751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按每人每46522元、病故军人遗属按每人每42292元标准发给抚恤金。(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详见附件3)。

三、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2022年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增加1440元。抗战时期入伍复员军人按每人每2592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复员军人按每人每2556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后入伍复员军人按每人每2544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详见文件第八条中的3项)。

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22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增加1601,按每人每20105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详见文件第八条中的4项)。

五、对生活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参战)

2022年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增加480元,按每人每1248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详见文件第八条中的5项)。

六、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在2022年标准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增加540元,按每人每912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详见文件第八条中的6项)。

七、符合条件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195411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688元标准发给老年生活补助。

八、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含生活补助,按国家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残疾军人,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2.三属,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3)。

3.抗战时期入伍复员军人,每人每25800元;解放战争入伍时期复员军人,每人每25032元;新中国成立后入伍复员军人,每人每24972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9630元。

5.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每人每10080元。

6.部分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平反人员子女),每人每8280元。

 

 

附件:1.有工作单位(含有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  

        金标准表

      2.无工作单位(含无固定收入)的在乡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

        恤金标准表

      3.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缙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31120



附件1:

有工作单位(含有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0238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原抚恤金标准

新抚恤金标准

一级

因战

116270

124410

因公

111560

118250

因病

106900

112250

二级

因战

105220

112590

因公

98770

104700

因病

94190

98900

三级

因战

92320

98780

因公

85970

91130

因病

79770

83760

四级

因战

75670

80970

因公

67680

71740

因病

61620

64700

五级

因战

59100

63240

因公

51200

54270

因病

47110

49470

六级

因战

46170

49400

因公

43290

45890

因病

36230

38040

七级

因战

34780

36870

因公

30840

32380

八级

因战

21960

23280

因公

19910

20910

九级

因战

18240

19330

因公

14510

15240

十级

因战

12810

13580

因公

10850

11390


 

附件2:

无工作单位(含无固定收入)的在乡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0238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原抚恤金标准

新抚恤金标准

一级

因战

136986

145126

因公

128158

134848

因病

122090

127440

二级

因战

123490

130860

因公

113261

119191

因病

105416

110126

三级

因战

106576

113036

因公

99566

104726

因病

92436

96426

四级

因战

92996

98296

因公

81174

85234

因病

74142

77222

五级

因战

73058

77198

因公

65256

68326

因病

58608

60968

六级

因战

58336

61566

因公

53566

56166

因病

46034

47844

七级

因战

45206

47296

因公

39716

41256

八级

因战

34296

35616

因公

30014

31014

九级

因战

29914

31004

因公

23732

24462

十级

因战

23582

24352

因公

17770

18310


 

附件3: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20238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39490

33290

30740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