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全称 | 县国土整治中心 | ||
| 机构地址 | 五云街道电力路29号 | ||
| 机构负责人 | 金元春 | 联系方式 | 0578-3121041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
| 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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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国土整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国土整治相关的政策。 (二)参与全县国土整治宜耕后备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负责年度国土整治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及考核工作。 (四)做好国土整治项目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协助国土整治项目的立项、竣工验收、抽查复核及报备等相关工作。 (六)协助生态修复工作。 (七)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国土整治项目的设计、招标和结算工作。 (八)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国土整治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管理。 (九)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国土整治项目的信访工作。 (十)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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