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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缙云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686/2023-90159     发布机构: 缙云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2-13 16:17:37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2022年是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民政30条”、市“民政23条”收官之年。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投身“两个先行”,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不断发展。

一、亮点工作

(一)全面强力推进现代社区建设。我局高度重视现代社区建设工作,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后,牢牢把握现代社区的特征内涵,优化资源布局、坚持党建赋能、推动治理变革。通过成立县级领导小组、提升综合服务用房、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探索乡镇社区化管理等方式,结合山区县实际全面加强社区建设,相关做法获省厅沈铭权厅长批示肯定。

(二)民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2022年乡镇街道片区生态公墓项目,涉及13个乡镇,共规划19个点位,专项债资金已支付9720万元,支付进度97%。其它已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约5946万元:婚姻登记创5A工程投资320万元、救助站提升三级站及儿童福利院改造提升工程投资770万元、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投资3656万元、溶江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投资1200万元,完成省级节地生态安放示范点创建4个。另外,县级生态公墓建设工程、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东渡敬老院建设工程、壶镇敬老院等项目都在稳步推进中。

(三)缙暖困项目智能守护“一老一小”。缙暖困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场景包括:“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儿童之家”智慧管理平台、“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多部门“心理疏导”平台、“智慧站点”平台、“童心港湾”防溺水信息平台等。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选取三乡四村进行试点,完成304户目标对象暖困设备安装和系统上线,并申报2023年省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

(四)婚姻登记服务暖心升级。完成建设5A级婚姻登记场所,设立仙都风景名胜区朱潭山景点和胡源乡章村村毛氏宗祠为缙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户外颁证基地,为推动婚俗改革、推广优良家庭家教家风提供阵地。组织开展巡回办证活动,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到镇下村现场为群众提供拍照、查档、补证“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已经巡回办证5136本,累计补证6476本。

(五)积极建设基层民政服务平台。牵头谋划建设县级“助联体”实体化运营平台,确定建设方案。今年建设完成救助管理三级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家,儿童之家18家、乡镇未成年人保护站9家、乡镇社会工作站12家,成为服务困难群众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阵地。

(六)圆满完成村级“爱心浴室”建设。在2021年缙云县全省率先建设村级“爱心浴室”52家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建设30家浴室,为困难群众、老年人无偿提供良好的洗浴环境与服务,惠及4500多户困难群众和老年人,不断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指数。

(七)推进“善居工程”项目实施。今年我县确定了100户低保家庭作为实施对象,结合适老化改造,户均安排1.6万元资金,按“生活设施安全、室内环境整洁、居住条件改善”的要求,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已完成100家室内环境改造,准备安装相关适老化设施。

(八)上线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系统。作为数字社会系统重大应用子场景,“缙云逝安”于2022年1月在浙里办完成上架,该应用集骨灰安置申报、生态安置申报、惠民政策查询、安置资源查询等功能集成一体,一屏浏览全县各乡镇公墓数据情况,大大减少服务对象跑村社、乡镇开具证明次数。该应用实现骨灰安置全流程跟踪,已上线运行。

(九)照料中心升级版入选2022年度丽水市“山区养老”十大创新案例。10月21日,浙里康养工作专班办公室公布2022年度丽水市“山区养老”十大创新案例,由我局选送的照料中心升级版成功入选。近年来,我县立足山区实际,将山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推动养老领域共同富裕的突破口,探索“1+X”模式守护照料中心暖心升级,大力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带动辐射周边老年人从物质富裕到精神富裕的有效转变。现有照料中心243家,正常运行233家,平均运行天数219天,平均就餐人数26人。

(十)建章立制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为加强民政队伍的管理,增强职工履职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确保高质量完成民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我局制订《缙云县民政局机关编外人员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缙云县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将局机关14名、派驻乡镇38名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列入管理考评对象,以考核为抓手,强化管理和结果运用,有效激发民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2022年工作总结

(一)共建共享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活力

1.全面强力推进现代社区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缙云县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组织部、民政局、双牵头推进。并成立民政系统现代社区建设工作专班,设业务组和综合组,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谋划落实。

二是改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通过合并建设、整合纳入、置换调剂等方式,结合各社区实际,县委常委一对一领衔,下大力气打造综合服务用房,推动社区服务设施提档升级。5个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面积从1860平方米,提高到6076平方米。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人员配备,在原有52名的基础上,今年分两批次新招录9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面对不同群体进行定向招聘,达到每万人口配备14名专职社工,并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扎实做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今年报名人数600名,通过人数184名,全县累计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422名。

四是大幅度提高社区保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从55万提高到125万;增设项目建设经费,每年保障五云街道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增设社会治理工作经费,按照居民人均10元/年核定微网格(楼栋长)工作经费50万元,通过社区楼栋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及楼栋长活动经费等形式,激励楼栋长参与小区治理;安排6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社区改善提升,扶持14个落后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提升工作,推动农村引领型社区建设。

五是积极探索其他乡镇人员集聚地社区化管理有效办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壶镇镇以原有3个居委会为基础,新设立2个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参照五云街道配备;随着下山脱贫小区、移民安置小区、新建住宅小区等建成使用,给新碧、新建、舒洪、东渡等乡镇街道招录共16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六是推进社区减负和“三多清理”工作。按照《缙云县关于建立村(社区)事务申报准入制度的通知》《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文件要求,组织8个社区认真自查和清理;分别选择一个融合型社区(金梅亭社区)和一个主城区传统社区(镇中社区),对社区挂牌、社区工作任务、社区工作平台及APP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细致掌握了我县社区情况;通过“破立结合”,对准入事项大起底,形成社区职能准入事项清单共37条,其中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务目录19条、社区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务目录18条。

七是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和村民代表工作。向18个乡镇(街道)各收集一个村规民约案例进行全面分析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的工作提示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修(制)订;抓好村民代表规范化履职,规范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村(居)委会下属的公共卫生委员覆盖率达到100%;完成1个居民会客厅建设;五云街道风景山社区确定为省级城市社区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单位。

2.规范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一是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等工作同步,推进“两个覆盖”;二是严格登记管理,开展登记、年检和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工作、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工作、“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等,,共清退僵尸社会组织43家;三是做好公职人员兼任社会组织内职务清理工作。共梳理出兼职名单924人,其中社会团体:755人,民办非企业单位169人;四是打造社会组织品牌和领军人物。今年我县1名个人获评2022年省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1家社会组织、2名个人入选2022年全省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安排2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项目。

3.推进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完成12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印发《基层慈善组织建设工作指引》,进一步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发展壮大慈善事业;召开县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暨三届四次理事会,推进慈善进村社区,参与社会治理,乡镇(街道)分会慈善筹集帮扶资金共292.35万元,40个村级工作站筹集慈善帮扶资金共212万元;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共筹集捐款252.65万元,做好“慈善奖”设立工作。

(二)凝心聚力坚实筑牢养老服务基石

1.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工作。在缙云县养老院以建成95张超额完成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40张的任务,建成1家智慧养老院,为18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建无感智能服务终端,新增120名持证护理员、超额完成新增45名任务,5家敬老院达到二星级养老机构标准,11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五合一”服务水平优质提升,在溶江敬老院、舒洪敬老院和缙云县养老院组建3家康养联合体,为偏远山区老年人开展爱心理发1.8万人次。

2.有效提升养老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全县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工作。与县财政局、卫健局、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缙云县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工作方案》,对全县10万多老年人开展自理能力筛查行动,依托村、社区基层力量,初筛后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疑似失能失智老年人上门评估。经评估,我县轻度失能老人占比45.45%,中度失能老人占比12.58%,重度失能老人占比18.60%。

二是持续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聚焦功能需求,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对12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与善居工程充分结合,每户的改造标准由6000元提高到16000元。

三是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修订出台《缙云县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在保障低保和低边老人服务需求的基本上,将80周岁及以上中度和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失独老年人及90周岁以上老年人列入关爱范围,以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两个维度为基础设定分类补贴标准,为老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同时通过“缙云居养”数字化平台逐步完善监管措施,支出养老服务补贴155万元,共有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对象1519人。

3.全面开展两项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行动。印发《缙云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的行动方案》(缙民〔2022〕52号)。提升改善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强化对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改善提升,充分发挥出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有力推进照料中心持续运行。

二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印发《缙云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缙民〔2022〕50号)。组织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防诈骗工作部署会,明确责任分工,开展起底清查,确保点位“无盲区、无死角、无遗漏”,并对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共计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场所275家,排查率达到100%;营造全民防诈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村社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公园、广场等老年人集中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反诈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反诈教材等1200余份,张贴海报标语、悬挂横幅等3157份,开展反诈骗宣传活动47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防骗知识知晓率,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4.强力筑牢除险保安屏障。

一是协同推进,集中整治。缙云县大众托安养中心因未取得合法运营手续,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私自收住包括精神障碍患者、肢体残疾人员及少数高龄老年人等在内的各类托养人员。为积极妥善处置好该机构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缙云县大众托安养中心安全隐患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实行专班化运作。分管副县长多次牵头召开专班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部门对照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各自领域,对缙云县大众托安养中心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27名托养人员按一人一策的方式分流处置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各部门开展常态化日常监管,各司其职,杜绝反弹。

二是全面自查,检查整改。通过缙云县大众托安养中心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短板,举一反三,排查出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14家,共计托养人员99名。县委县政府召集相关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部署会,民政、卫健、消防、建设、市监等有关部门随即开展实地调查,摸清风险隐患,分别在消防、建筑、食品、用药安全等方面各部门形成低、中、高风险等级名单。经过各部门联合实地检查,14家托养场所均不符合低风险等级,属地乡镇在2周内将人员限期分流到位。针对4家有意向继续开展托养服务的场所,相关部门根据“一地一策”原则提出整改要求给属地乡镇,要求经营者按规整改并通过检查后方能开展托养服务。

5.时刻守牢养老机构疫情防线。

一是做好封闭式管理期间养老机构安全工作。2022年3月12日至5月17日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期间、重点节假日、黄帝祭祀大典和党的二十大期间,慎终如始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为机构申请花园码,按要求张贴使用;指导机构规范设置临时隔离点,确保防疫物资配备到位;完善《养老机构消毒工作记录表》《养老机构老人外出就医情况信息统计表》下发至各养老机构,严格规范消杀及老年人外出就诊管理制度;督促各养老机构每日落实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并完善台账;专人落实监督推进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工作,督促到期未接种人员及时完成第二针、加强针接种;积极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机构内老人的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

二是有力推进养老机构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宣传引导,通过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微信推文等形式,大力宣传疫苗接种必要性,共张贴疫苗接种宣传海报、悬挂横幅400余份;协调上门接种,与卫健部门充分对接,分多批次为养老机构提供上门接种服务,大大提高了疫苗接种率。我县在运行养老机构14家,工作人员140人,新冠疫苗接种率100%;在院老人除持有方仓开具因禁忌症无法接种证明29人外,609人全部接种新冠疫苗。

(三)聚焦民生织密救助兜底保障网

1.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更加全面。全面落实社救政策,认真核查、精准识别,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低保(低边)特困对象认定与管理精准规范。凡是新申请做到“线上+线下”方式,深入村社实地走访调查,做到“四看、四问、四询”,审查新申请人员的家庭状况、子女赡养能力等,提高认定精准度。审批低保586户807人、低边342户738人、特困17户17人;在册低保对象7175户9860人,发放低保金9036.04万元,在册低边对象2607户4587人,在册特困供养人员287户289人,发放特困金669.45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一卡通发放,严格资金管理使用。

二是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凸显。采取下放乡镇(街道)审批、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流程网上办理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共计临时救助895户1657人次、319.23万元。

三是物价补贴保障作用及时有效。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相应的物价补贴,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共计发放物价补贴59709人次、348.48万元。

2.社会救助审批工作更加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于今年全面下放至乡镇(街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精准认定、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实现了社会救助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分离,提高了社会救助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3.低保领域专项治理更加有力。联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开展低保工作“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综合发力和清单式整改,提升低保动态管理与规范化管理的水平。共完成全县公职人员备案15936人,重要亲属享受低保的干部303人(享受低保重要亲属281户317人),对81户重点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做到“四看、四问、四询”,形成问题清单,指导分类整治,做到逐人过堂、分析研判。

4.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更加有效。组织开展年审和探访关爱等工作,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家庭变化情况,客观识别申请对象的贫困程度和救助需求,准确实施分类救助,使动态调整更高效、保障措施更有力。

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年审工作。各乡镇(街道)通过上门探访掌握动态民情,根据家庭经济认定办法科学合理地测算困难家庭收入,进行补差、保留或注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低保补差率逐步提高,已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预警处理工作。实时关注婚姻、新生儿、火化等预警信息,督促乡镇(街道)及时处理;通过冷冻、服刑、社保等多种渠道的信息比对,重点核查死亡、服刑、领取养老金人员是否及时核减。

三是确保完成“三个百分百”。通过完成每季度探访关爱率100%、每季度“幸福清单”送达率100%、新申请入户调查率100%,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主动发现陷入困境的家庭,进一步提升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的水平。

5.“物质+服务”类救助更加多样。努力推进社会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转变,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服务。

一是高质量建设村级“爱心浴室”项目。为解决困难群众洗澡难题,继去年在全省率先建设村级“爱心浴室”52家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建设30家浴室,再次列为县民生实事项目。14个乡镇(街道)30个行政村的“爱心浴室”现已圆满完成,可为困难群众、老年人无偿提供良好的洗浴环境与服务,惠及4500多户困难群众、老年人。

二是高标准开展“善居工程”。按“生活设施安全、室内环境整洁、居住条件改善”的要求,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为100户低保家庭实施居家环境改造,户均安排1.6万元资金。

(四)福利优化关爱“一老一小一弱”群体

1.推进示范型儿童之家建设。通过“多站共建”“家站联建”“一址多用”“多站共营”等方式,乡镇、村调查摸底,部门联合踏看,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村办公楼、图书阅览室、学校闲置用房等场所,合理规划,资源共享,真正把儿童之家建成服务基层、惠及儿童的民心工程。已完成全县18个点位建设,申报省级示范型2家,申报市级示范型5家。

2.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依托县救助管理中心,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残疾儿童、暂时无人监护儿童等对象的关爱服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落地。已完成1家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心和9家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以示范推进整个工作开展顺利。

3.做好孤困境儿童关爱和救助工作。出台《关于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足额落实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配套资金,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我县共有孤困境儿童1339人,共计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982.2万元;实施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22年为14名孤儿在读大学生发放助学金共13万元;实施“明天计划”对象6人,“添翼计划”8人次。

4.做好各类老年福利发放。一是为1146位新增的90岁老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每人1000元,共计114.6万元;为59位新增的100岁老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每人5000元,共计29.5万元;二是为3030位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每人300元,共计90.09万元;三是为17831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共计626.79余万元;四是重阳节慰问百岁老人,2022年重阳节共慰问百岁老人100位,发放慰问金10万元,其中新增百岁老人47人,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敬老爱老孝老氛围;五是完成对全县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70-79周岁老年人37元/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8元/人,保费共计164.9万元,惠及缙云40491位高龄老人。

5.“暖困看护服务”项目顺利完成。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投入60万元,选取三乡镇四村进行试点。平台以信息、物联网、生物传感和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基础,开发居家远程照护系统:包含独居、特困、空巢老人、孤困境和留守儿童的安全看护和监护。已按计划完成硬件安装304户,“缙暖困”系统已完成开发并上线,第三方力邦救援队已进入系统平台日常监测、预警信息处理和应急响应状态,实现为目标对象提供24小时的安全照护运营保障。

6.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有效开展残疾人两补复核工作,出台了《缙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操作细则》,发放“残疾人两补明白卡”1000多份,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知晓率,畅通办理渠道,确保残疾人应享尽享、应退尽退。我县有在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18人,发放生活补贴1399.6万元;在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99人,发放护理补贴1799.48万元,两项补贴共计发放3199余万元。

(五)优质暖心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1.提升婚姻登记服务。一是完成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创建工作。建成5A级建设婚姻登记场所,将仙都风景名胜区朱潭山景点和胡源乡章村村毛氏宗祠设立为婚姻登记颁证基地;二是做好婚姻登记日常工作。共计办理结婚登记3306对(其中复婚198人,补办1702对),离婚655对,补发结婚证4699件,补发离婚证75件,查询档案125人次,办理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1521件。撤销婚姻2件。配合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2500多条领导婚姻状况事项核查工作。提供婚前辅导2582人次,离婚心理调适辅导1026人次;三是开展下乡巡回补办婚姻登记证活动。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提供拍照、查档、补证“一站式”服务,变“群众跑”为“上门办”,已经巡回办证5136本,累计补证6476本。

2.提供地名服务。共核准地名16个(含道路名11个),颁发门牌证5537本,制作门牌2679块,出具地名证明28份,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新《地名管理条例》;完成缙云县部分地名信息数据2900多条审校工作,争取年底100%完成全省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约15万条数据归集、上图、关联、分节工作;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3.优化殡葬管理与服务。一是平稳开展殡葬业务。共火化遗体3277具,火化率100%,安全完成接运遗体20万多公里。二是圆满完成清明期间平安祭扫工作。加强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管理,提倡网络祭扫、绿色祭扫、代祭扫等方式,举行“移风易俗 环保清明”集体祭祀活动,度过平安清明。三是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整治。对我县区域内高速、高铁,国道进行“青山白化”治理,总投入30余万元,有效治理裸露坟墓。四是强化骨灰安葬跟踪管理。全县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登记造册,强化基层属地管理责任意识,查处不按指点地点安放3处,及时纠正违规乱葬事件,并通过“缙云逝安”运用实现全流程跟踪。

4.做好窗口审批服务。完成申请老年人优待证3604件、地名证明31件;身后“一件事”联办3284件;收养登记25件;共有社会组织383家,其中社团223家,民非160家。办理社团成立许可4家、注册登记3家、变更10家、注销14家、年检182家、章程核准6家;办理民非成立许可1家、变更9家、注销16家、年检119家。

5.开展收养与救助服务。一是认真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共接待救助人员146人次,护送外籍流浪人员返乡2人,外地送回本籍落实安置6人,公安等部门及外地市救助管理站护送来中心救助27人次,为求助者提供乘车凭证35张,提供生活救助136人次;二是爱心育养孤残少年儿童。现育养孤残少年儿童9名,其中托养在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7人,本地寄养学生2名;三是办好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成年人的收送养工作。共计办理25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入院登记、收送养资料收集,并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六)全力以赴加强组织基础保障

1.扎实推进民生项目建设。

一是片区生态公墓建设工程完成年度投资计划0.5亿元。共争取到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工程专项债资金1亿元,2022年谋划片区生态公墓17个点位,完成972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付。

二是县生态公墓建设工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5亿元。该项目工程房屋征收协议已签订,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进场道路已施工,初步设计已批复,主体工程招标中。已完成0.5亿元投资。

三是完成4个乡镇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省级示范点建设,今年全市创建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9个,确定我县4个创建点,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省厅验收。

四是完成缙云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缙云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总投资3656万元,争取专项债2000万元,省补资金900万元,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完成,已投入使用。

五是开工建设普惠关爱工程,完成投资3000万元。缙云县普惠关爱工程已争取专项债资金3000万元,其中殡仪馆老馆改造工程总投资3200万元,已开工建设;乡镇敬老院工程总投资1038万元,已开工建设;儿童福利院和婚姻登记创5A工程总投资308万元,已投入使用。

六是开工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10050万元,选址意见书已办理,其中东渡敬老院进场道路已完成征地工作,大洋养老院已落实用地指标,进场道路已施工;新建养老院土地征收组件报批中,方案已确定。

2.稳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各类会议,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的学习,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法规和民政领域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将政策法规的学习纳入新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内容,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完成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经过学习培训和考试中,14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2人,很好的补充了民政行政执法力量。

三是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按要求对今年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特别是在程序上把好关,包括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认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确保程序合法。合同协议方面,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规避风险,保障双方权益。

四是规范管理合同协议。建立合同协议审查管理制度,要求全局所有合同协议统一管理,及时备案。5万元以上的合同协议做好签前的合法性审查,大大提高合同协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3.积极助力“文明缙云 暖心之城”建设。为助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造暖心之城,我局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一是进行责任区块环境创建。对共建区块三里街村开展卫生整治、文明劝导,共开展创建活动61次。

二是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围绕着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志愿服务,包括关爱留守儿童、理论政策宣讲、防养老诈骗、安全知识普及等,并进行网格走亲,共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40场、政策宣讲5场、智慧助老活动6场,提升“一老一小一弱”服务对象的幸福感。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县民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加快打造社会全面进步高地。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幸福颐养,提高养老品质

1.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因地制宜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突出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敬老院规划布点;推动新、旧小区的养老服务用房配置。持续推进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康养联合体、智慧养老院建设,加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对有老年人入住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分批改造方式,配置消防设施,以达到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标准,达到养老机构备案的标准,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重点推进“浙里康养”工作。着力推进“浙里康养”工作落实,把浙里康养”真正作为长期的民生民心工程和共富工作来打造,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到位,形成牵头部门主动担当,成员单位主动协同,全县上下联动落实的良好局面,让每位缙云老年人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康养生活。

3.加快探索多种形式创新服务。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实施建设;坚持立足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探索创新“养老管家”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4.拓展空间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从人才培养、技能要求、政策倾向等多方面支持、鼓励并规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市场,持续推进持证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增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价值。

(二)推动精准保障,提高救助标准

1.持续规范社会救助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低保(低边)、特困的认定工作,加强在册对象的复核管理工作。入户核实做到“100%下村、100%入户、100%见人”三个百分百,结合“线上全省范围经济状况智能核对”,确保认定、复核精准有效。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好备案制度及长期公示制度,重点纠治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救助和退出不及时,救助对象赡(抚、扶)养人信息填报不完整,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持续实施“善居工程”。全面排摸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秉持“资金效益最大、流程合规到位、操作简便可行”的原则,多方筹集建设资金,依规选好工程咨询单位及承建单位,严格确定实施方案,强化流程管理,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取得良好的改造效果,让更多的低保家庭享受党和社会的关心关爱。

3.持续推进“助联体”建设。按照“五个有”标准(有阵地、有人员、有机制、有服务、有经费),加快推进县级“助联体”建设,把其打造成为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牵头,横向联动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特殊群体救助单位、惠民补贴相关单位、服务类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帮扶、服务的具有缙云特色的实体化运营平台。指导、帮助有条件的镇、村开展“助联体”建设,为困难群众综合提供救助申请、资源链接等线下“一站式”服务。

(三)推动社区建设,提高基层活力

1.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突出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抓好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到2023年底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达到16人;完成风景山社区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提升新时期城市社区议事协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继续打造一批“居民会客厅”和星级社区服务综合体;进一步落实村(社区)减负清单,规范村(社区)机构牌子、工作事项、证明事项等,建立健全基层减负增效长效机制;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示范作用;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村民代表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抓好村民代表规范化履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分类指导、分层提升,做好第六批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评估筛选工作,同步开展相对滞后的农村社区实施重点改造提升。

2.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强化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八统一”标准,强化准入管理;加大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支持力度,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促进其健康发展;做好社会组织年检、换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等工作,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培育1家品牌社会组织和2名社会组织领军人物。

3.持续推进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孵化1家慈善组织,打造一批慈善品牌项目和培育一批慈善领军人才,推动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继续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

(四)推动关爱保护,提高福利水平

1.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基层工作能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宣讲重点,强化未成年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着力做好儿童之家和“未保站”的建设和运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活动让儿童之家这个阵地发挥更大、更好作用,探索新方法,搭建新载体,为儿童特别是困境、留守儿童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查漏补缺的方式精心选取少数几个必要点位进行儿童之家建设;力争完成全县10个乡镇(街道)未保站建设,实现“未保站”全覆盖。指导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专业能力建设;通过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并推进实体化运行,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行,创新关爱模式,引导专业社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

3.继续做好“暖困看护服务”项目运行工作,并着力谋划申报省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缙暖困”。根据浙江省民政厅要求,缙暖困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场景包括“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儿童之家”智慧管理平台、“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多部门“心理疏导”平台、“智慧站点”平台、“童心港湾”防溺水信息平台等。进一步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动搭建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关爱“一老一小”的职能。

4加强协作做好“残疾人两补”工作。对于今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域有关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缙云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总结。加强同残联等部门配合,建立残疾人办理“两项补贴”从通知到办结的全流程跟踪服务。对残疾人两补乡镇(街道)经办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两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补贴,提高防范,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规范。

(五)推动便民惠民,提高服务能力

1.继续谋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级生态公墓和片区生态公墓建设,谋划新一年度的片区生态公墓选址和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中心镇养老院、东渡镇敬老院和壶镇敬老院项目,谋划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建设等项目,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民政服务需求。

2.提供更优质的婚姻家庭服务。继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争取做到能补尽补;建立健全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等服务,深化婚俗改革工作。

3.完善救助管理体系。结合省市县救助服务大提升的要求,查漏补缺,完善救助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实体化运行管理机制和制度,推进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优质高效;对接公安部门完成对寻亲无着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4.提升殡葬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骨灰安葬跟踪管理督查,强化基层骨灰跟踪管理,杜绝乱建乱葬;缙云逝安争取与省厅“身后一件事”系统结合实现闭环运行,切实提升使用效率;加快学习省厅统建殡葬系统,实行主要业务流程电脑化,减少人为出错概率。

(六)坚持党的领导,提高工作保障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职工的平时考核和管理考评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2.维护民政领域安全稳定。组织推进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抓好安全生产和除险保安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加快推进“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对象的疫苗接种工作、守好机构小门、疫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排摸民政领域舆情稳控风险、网络安全隐患,严格规范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坚决防止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3.深化民政法治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以及民政领域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继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涉公合同系统应用工作,规范合同管理,做到事前规避风险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整体推进民政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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