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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对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建立我县健全的就业长效机制,根据丽人社〔2022〕2号文件、丽人社〔2020〕99号文件、丽人社〔2018〕333号文件、缙政办发〔2016〕4号等文件,对重点人群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享受补贴的创业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1日共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3011522
姓名 | 补贴类型 | 补贴金额 (元) | 创业实体 | 备注 |
陶晓乐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10000.00 | 丽水市辰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合计 | 10000.00 |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