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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32526080574599N/2023-90530     发布机构: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2-24 09: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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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科室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220



附件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科室

会同科室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缙云县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违法建筑处置办法》

城乡规划执法科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36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20239

合法性审查

20239

集体讨论决定

202311

政策出台

202312月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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