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发布日期:2023-02-24 16:06:52 来源:缙云
序号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1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旧伤复发申请确认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执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①申请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科提交申请材料;
      ②社保科收到材料后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完成收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③受理的,根据鉴定系统排期,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现场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根据医学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⑤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60日现场送达不收费夏令: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综合楼1011办公室。0578-3127532057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