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纵深推进全县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及时总结提炼法治宣传特色亮点工作,打造一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实体化、案例化、个性化运作的品牌项目,决定组织参加丽水市第二届“十佳普法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持续开展一定时间、具有较好社会效果、能够有形呈现,群众可看、可感、可用的系列化、品牌化特色普法活动(已获丽水市首届“十佳普法项目”的,请勿重复报送)。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该项目(活动)的组织或实施单位。 三、申报要求 1.为确保“十佳普法项目”的评选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的挖掘和提炼,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形成机制,不断提升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2.请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丽水市“十佳普法项目”申报表》及相关图片(不少于3张,像数1M以上)报送县普法办(联系人:麻妍彬;联系电话:3010216,13967063866)。 附件:《丽水市“十佳普法项目”申报表》 缙云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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