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
居住证申领
发布日期:2023-03-10 17:02:29 来源:缙云

受理部门:
1、缙云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寺后路16号)

2、缙云县公安局壶镇分局(缙云县壶镇镇贤母西路159号)

3、缙云县工业园区分局(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华东路7号)
4、缙云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溪滨东路26号)
5、缙云县公安局舒洪派出所(丽水市缙云县舒洪镇舒洪镇)舒洪村中一北路68号
6、缙云县公安局东渡中心派出所(丽水市缙云县东渡镇兰口村)190号
7、缙云县公安局东方派出所(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东方街)288号
8、缙云县公安局大洋派出所(丽水市缙云县大洋镇大洋镇)前村前中路140号
9、缙云县公安局大源派出所(丽水市缙云县大源镇麻车村168号)

办理条件:
在本地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居民。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经受理点审核,报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后上传省厅制证。
(三)制证完成后,窗口送达或快递送达。
所需材料:
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受理点申请办理居住证,交验申领人证件,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证件工本费20元/证(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浙江省居住证>工本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