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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对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建立我县健全的就业长效机制,根据缙人社发〔2023〕6号文件、丽人社〔2022〕2号文件、丽人社〔2020〕99号文件、丽人社〔2018〕333号文件、缙政办发〔2016〕4号等文件,对其他重点人群并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一年以上的给予创业场地租金2000元。现将享受补贴的创业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22日共 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3011522
姓名 | 补贴类型 | 补贴金额 (元) | 创业实体 | 备注 |
潜立峰 |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 2000.00 | 缙云县远峰副食商行 | 第一年度(2022.02.01-2023.1.31) |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