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年度重点工作,现制定《胡源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1.2023年度胡源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2023年度胡源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 单位 | 会同 单位 | 决策 依据 |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点 | |||||
1 | 胡源乡张山寨七七庙会安保工作 | 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 | 县委政法委、县治安大队、县消防队、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舒洪派出所、溶江乡、献山庙管理委员会等部门 | 乡党委政府决定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月15日 |
风险评估 | 6月20日 | |||||
合法性审查 | 7月20日 | |||||
集体讨论决定 | 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