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中共缙云县委办公室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动办法>的通知》(缙委办发〔2019〕92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考察、集体讨论决定,现将拟补充选调的陆小青同志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9日至3月15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8-3312457(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78-3127520(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22年缙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拟补充选调人员名单公示(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原主管单位 | 原单位 | 补充选调主管单位 | 补充选调单位 |
1 | 陆小青 | 男 | 1984.02 | 缙云县河阳古民居保护开发管理中心 | 缙云县河阳古民居保护开发管理中心 |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研究中心 |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