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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6418068/2023-92217     发布机构: 新碧街道     发布时间: 2023-04-12 09: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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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做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能,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领导基层自治,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社区)发展服务。

3.加强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3年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3725.17万元。

(二)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算3725.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065.79万元,下降65.48%,主要是部分相关项目年中追加。

其中:上年结转1112.92万元,占29.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4.71万元,占65.6%;政府性基金收入167.47万元,占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7万元,占0.1%。
  (三)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3725.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35.79万元,下降65.70%,主要是部分相关项目年中追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9.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80.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7.47万元、农林水支出177.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19.99万元,占51.5%;日常公用支出246.72万元,占6.6%;项目支出1558.46万元,占41.8%。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5.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57.63万元、政府性基金167.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9.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80.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7.47万元、农林水支出177.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7万元。

(五)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7.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14.96万元,下降57.51%,主要是部分项目年中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9.82万元,占49.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00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80万元,占5.3%;卫生健康(类)支出116.92万元,占3.3%;节能环保(类)支出680.58万元,占19.1%;城乡社区(类)支出130.00万元,占3.7%;农林水(类)支出177.18万元,占5.0%;交通运输(类)支出345.26万元,占9.7%;住房保障(类)支出157.07万元,占4.4%。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17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楼保洁、修理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0.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相关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5.3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星级食安办相关费用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等相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6.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0.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6.59万元,主要用于病媒防治支出等。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680.5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管网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60万元,主要用于三改一拆等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50.1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建设相关的各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5.02万元,主要用于河道长效保洁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爱心”岗位就业帮扶补助及“菜单式”产业扶持项目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1.64万元,主要用于平黄公路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款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323.61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平黄公路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款支出等。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4.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152.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66.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7.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320.68万元,下降93.27%,主要是部分项目年中追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67.47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67.47万元,主要用于新碧街道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程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15万元,下降68.18%,主要是部分资金年中追加。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7万元,占1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0.0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病慰问等。

(九)关于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 16.0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访问、参观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乡镇来进行重大调研、指导工作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相关工作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要求,例行节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28万元,增长28.88%,主要是去年下半年人员新增。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0.9万元,一级项目5个。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缙云县溶江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7.3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政府在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修、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新碧街道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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