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2021年6月10日,缙云县公安局就宁波力拓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标准实施爆破作业行为,作出了缙公(渡)行罚决字[2021]00766号处罚决定书,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4日,宁波力拓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我局审查,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拟同意修复。现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缙云县公安局提出,联系电话:0578-3233273。
特此公示。
缙云县公安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