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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上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6 15:37:48 文章来源: 缙云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现将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上限为40件。

特此公告。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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