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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3-93559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5-29 1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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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
1关于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配套炉渣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丽环建缙〔2023〕19号2023-05-26见附件

公示期为 2023 年  05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06 月  07 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配套炉渣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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